今天时间差不多,叶知秋点开评论区,率先看到的就是一大串回复。一个脑门略微有些亮的中年外国男人,附上了九连拍。
对方的评论似乎是由英语进行的转换,读起来有些怪怪的。
&ldo;我的上帝啊!来华国出差瞧瞧我发现了多么好的梳子!&rdo;
&ldo;我使用了一段时间,它远远超过我的预期。&rdo;
&ldo;我是冲着手工制品来到的,我知道华国的手工艺品很厉害,可它实在超乎我的意料。&rdo;
&ldo;真的,大家买了就知道了。&rdo;
&ldo;这是我用了一个礼拜的图,你们可以看到,我长头发了!!!&rdo;对方的喜悦和激动溢于言表,接连拍了九张图片,知晓店铺经络梳子
约翰按照亲戚友人的叮嘱,在华国同事的带领下,依次在附近的商场上买到了各式各样的手工艺品。
看着自己的行李箱,约翰估计还能够再装些东西回去。他想到自从自己入职公司以来对自己照顾良多的上司珍妮弗,约翰摸着下巴觉得给对方带个礼物回去也不错。
要不是对方对自己的提拔,他也不可能上升得这么快。作为下属,自己自然是需要表达一些感谢的。
可要送对方什么东西呢?
盘子?发夹?
约翰有些发愁,华国有句老话他一直听自己的同事讲起,叫礼轻情意重。
大概的意思就是,礼物虽然便宜可代表的情谊却是无价的。
可那也不能够只给上司送盘子送发夹啊!
他承认华国的瓷盘确实精美,发夹也是物美价廉,只是那些东西都不合适。
要送给上司的礼物绝对不能如此随便,起码要郑重一些。
送得太便宜了,约翰拿不出手,送得太贵了上司珍妮弗又不一定会收。
几番纠结下来,约翰愁得感觉自己脑袋上的头发又阵亡了几颗。
无奈之下,约翰不得不求助起了自己的前辈:李大龙。
李大龙的英文名字叫查理,同约翰一样来自米国。李大龙在出差的过程中深深的迷恋上了华国的文化以及小吃,回到公司之后,想尽了办法并与第二年成功来到了华国工作。
截至目前,他已经在华国生活了将近十五年,期间更是和华国人走进了婚姻殿堂,并与三年前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对方现在似乎除了长得和华国人有着明显的区别外,其他地方不论是口音、习惯、口味几乎都被当地同化了。
不像是半路搬过来的,反倒像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
自己去寻求对方帮忙,华国通查理一定会有办法,毕竟上次的那几家商城就是查理领着他去购买的,对方显然已经在这个城市混熟了。
&ldo;买东西送给珍妮弗?&rdo;对于约翰的这位上司,查理隐约有些印象。珍妮弗可是公司当中的老人了,他搬到华国的时候对方就已经在公司当中入职,并且以为强硬的手腕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