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9章
“其刑虽重,却有震慑不轨、稳固江山之效。轻易更易,恐。。。。。。恐损及法典之威严,动摇国本啊。”
朱由检放下茶盏,声音平缓道:“朕非心慈手软,更非纵容悖逆。”
“然,律法之威严,在于其公正与必然,而非一味严酷。”
“昔年太祖制定《大明律》,亦曾言‘法贵简当,使人易晓’。”
“十恶之中,如谋反、谋叛,确属罪不容诛。”
“然,诸如大不敬一项,范畴过宽。”
“或因措辞不当,或因礼仪细微疏忽,便可能坠入此罪,轻则斩首,重则族诛。”
“如今大明,工商渐繁,报纸大兴,士民议论朝政之风,较以往更显。”
“朕要广开言路,察纳雅言,便不能因言罪人,动辄以大不敬相挟。”
“律法当明确,大不敬之核心,在于恶意诅咒君上、公然毁弃皇家象征、蓄意危害帝后,至于官员士庶平日议论政事得失、批评官吏,只要非捏造事实、恶意煽乱,便不当以此论罪。”
“可归于上书奏事犯讳、违反仪制等较轻条款处理。”
之前,大明内忧外患,某些人妄图用士林舆论来绑架朝廷,逼宫自己这个皇帝,朱由检不得不拿祖制生员不许议事为由,禁止生员议论朝廷。
但如今,大明已经稳定下来,一些相应的政策也该进行变革了。
正如后世一句话,没有任何一众体制、政策可以长久的执行下去,执政者能做的,唯有不断地进行革新。
“再者,株连。”
“一人犯罪,诛连三族、九族,乃至门生故旧。”
“此刑之酷,历朝皆有诟病。”
“朕以为,除谋反、谋叛主犯之直系亲属,确知其参与或受益者,可依法连坐外,其余远亲、不知情之族人、仆役,应予宽免,没官为奴已是极限。”
“至于门生、同僚,无确凿同谋证据者,更不应牵连。”
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诚作为言官首领,对此感触颇深,他谨慎道:“陛下仁厚,天下共仰。”
“放宽言路,限制株连,确能收拢士民之心。”
“然。。。。。。臣恐执法之吏,日后把握尺度不易。”
“或有奸猾之徒,借批评之名,行政击之实。”
“或有重罪者,因株连范围缩小而侥幸。”
朱由检直接回道:“所以律文要写清楚,细则要明白。”
“何为恶意,何为公然,何为确知参与,需有相对明确的界定。”
“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警察部需反复斟酌、形成判例,让诸司效法。”
“法司官吏若故意曲解、罗织罪名,则按枉法、故入人罪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