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么和叛军扯上关系的?父亲让你去参军,哪是让你去参那个军的。竟然还真混出个名堂,做了佥事。”
她想起来:“噢……是不是我的那个发钗?”
“什么发钗,我是凭自己的本事……”方临不自在地挠脖子,“就算现在与你一同回到京城,以后我也是要离开的。官家说好了,等一切安顿下来,让我与他女儿成亲。”
“你是不是进了什么传销组织?”方霜见翻白眼,“妈呀,果然和我之前说的那样,你就只适合做赘婿。二姨娘若是知道你现在这样,估计要含笑九泉。”
方临:“姨娘过世了?!”
“额。”方霜见哽住。
含笑九泉是这个意思?早知道就不扯什么成語。
“嗯,早死了。”
“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回去?”方临发急,“我听你的话,与你回去,你想知道什么我也都告訴你,只要你能带我去见姨娘一面。”
歪打正着,方霜见以二姨娘的死为要挟,从方临嘴里抖出许多事。
比如,他口中的官家自称前朝后裔,一路招摇撞骗积累势力,到如今盘踞一方。这位官家年輕时是一等一的绝色,生得像话本里的小狐狸,不过现在不像了,现在胡子和头发一样长有点像藏獒。
方临:“官家说,三年之内,就会攻入京城,将江列岫推翻。还要把他身边最大的奸臣,就是沈知聿,头割下来挂在城楼上。”
“奸臣?”
她偏头:“还好吧,哪里奸臣了,最多贱了些,懒了点。”
沈知聿天天与江列岫暗暗较劲,江列岫登基这几月,他没辅佐几日,全与她纠缠了。
虽说她不喜欢管伴侣的事业,但也听到些京中的风言风語。
沈知聿作为百官之首,两朝老臣,得官心民意远远比过江列岫。
普通人的人生就这样。江列岫为了坐上皇帝的位置可谓费尽心机,还是比不过一个随便玩玩就能得百官爱戴万人敬仰的沈知聿,什么时候都被他压一头。
就连在给喜欢的女人当狗这件事上,江列岫都比不过他。
傍晚她与方临聊完,本想让他出去,沈知聿提着一篮子蚌殼进来,不由分说地坐在两人中间。
方霜见:“……”
“你干什么?没看见我与她在聊吗?”方临不服。
“还请义弟离开。”沈知聿将竹篮放在桌上,微笑道,“我与妻子想单独相处,不愿有外人在场。”
他从篮子里拿起一塊蚌殼,揭开,里
面滿是圆润饱滿的海水珠。
她的注意力情不自禁就聚集在那捧珍珠,眼前一亮。
又情不自禁接过沈知聿递来的蚌壳,一个一个揭开,瞧里面满满当当的珍珠。
方临蓦地弹起:“姐姐,你说句话啊!”
“抱歉,霜见似乎不大想理义弟。”
沈知聿挥手:“义弟请回吧,愚兄我就不送了。”
“别在这和我称兄道弟,恶心得很!”
“是吗?”男人半眯着眼,“义弟如今这样,倒让我想起自己从前的结拜兄弟。”
“只不过,他早逝去多年,尸骨……”
他骨节分明的手落在桌面,指骨轻叩,一塊精致的什物从手心滚出,立在桌面。
“我这有一塊。”
方霜见瞟了一眼。
这男的又把沈大的骨头拿出来炫耀。还是一块新的,与原先那块不同。
再多取几块沈大那骷髅直接散架了吧?
骨头细小,表面还沾着血,凹陷处挂了几块未剔净的肉。
方临僵住,瞳孔猛地皱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