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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第53页)

鸽子,字母,经文与图案组成了纹身,与背部那些狰狞的伤疤一起,密密麻麻地刻进皮肤。

然后是手背。

“这些。”转过身来,郑非低头看着自己左手手背的九塔符,“全都是我的护身符。”

他抬起头,轻声一笑。

“它们不可怕的。”他对罗心蓓摇摇头。

看着她恬静的脸庞,郑非抬起左手。

手握成拳头,递去罗心蓓的面前。

“瞧。”右手食指点点左手手指背面的字母,郑非说,“乐乐,这是你。”

无光的房间内,只一片来自窗外的拉斯维加斯的灯光攀上面前这具健壮的身躯。

罗心蓓盯着这几个刺进麦色皮肤中的字母,脑海中,一条白色小狗欢快地跑来跑去。

一条小串串,她小时候和妈妈一起在马路边的垃圾桶中捡来的。

刚出生就被扔掉了,还生了很多病。

她希望它永远快快乐乐,于是,她给它起名叫乐乐。

在后来动荡不安的世界中,她遇到一个男人。他们第一次见面,就关联到生与死。

他心软一次,她就活了下来。

但是他绝对不是她会爱上的那种男人。

他危险,强大。杀伐果断。

无所畏惧。

像一把匕首。

他说他要补偿她,要和她在离开肯尼亚后重新开始。

尽管当时他看起来对她没什么兴趣。

这太可怕了。

绝对不要。

她喜欢平静的生活,任何危险的事情她都绝对不会做。

她不希望这个野兽一样的男人在离开肯尼亚之后还找到她,于是当他问她叫什么名字时,她拿来了乐乐的名字告诉他。

林乐乐。

她告诉他,这是她的名字……

他居然——把它纹在了手指上。

他居然,还爱上了她。

嘴唇紧张地咬起,凭借眼角的余光,罗心蓓都可以感知到床头柜那把枪的存在。

她就这样看着那几枚字母,像发呆一样。

几秒后,罗心蓓心里冒出一个词。

完了——

她最好祈祷郑非永远别问她为什么她会叫林乐乐——

手放下,郑非向前去。

他伸出右手,捧起罗心蓓的脸颊。

“乐乐——”

罗心蓓心虚地扭头。

“不要叫我乐乐——”

“那么我该叫你什么?”郑非看着罗心蓓的侧脸,他笑着挑眉,“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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