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还站着个蓝眼睛的俄罗斯小孩儿,小孩儿的臂弯挂着个稻草编织的篮筐,筐里装着鲜艳的、覆盖着白雪的红玫瑰。
这种极寒之地的玫瑰花总是格外昂贵,所以追求浪漫往往要花费天价。
楚松砚蹲在那个小孩面前,手在口袋里掏着钱。
他对那个小孩儿说着俄语。
林庚听不懂,只能掏出手机,打开翻译器。
他告诉自己,这不算偷窥隐私,他只是怕楚松砚被骗了钱。
信号很弱,翻译软件有些卡。
语音条上的信号圈转了良久。
才翻译出来一句话——
“你的眼睛很像红玫瑰。”
哪有人会夸别人的蓝眼睛像红玫瑰呢。
这是完全相悖的两种色彩,一方代表冷冽严寒,一方则代表热浪炽烧。
楚松砚买下了全部的玫瑰花,之后将花束全部塞进怀里抱着,单手夹着烟,视线追随着小孩儿跑远的方向,唇角带笑。
林庚站在门口,一时没向他的方向走去。
林庚的脑袋乱糟糟的,仿佛酒精已经烧到了他的大脑,将全部记忆都颠倒着搅合到一起。
他盯着玫瑰鲜艳的红色,又想起那天楚松砚身上的一片血红色,以及顾予岑冷着脸站在一旁说出的那句——
“林庚,你看好他,不然你放心,我俩早晚要死一个。”
他当时说什么来着。
林庚迟钝地想。
对了。
他说:“要死也是你死,你知道他冒着什么跑过来的吗?你他妈把楚松砚弄成这样,你就是个杀。人犯!”
救护车到来时,尖锐的铃声彻响天际。
顾予岑就那么双手沾血地坐在酒店的床上,说了截止至今他与林庚之间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都是。”
自那之后,林庚就讨厌红色。
连有人送楚松砚花,林庚也会偷偷将红玫瑰扔掉。
可他忘了,楚松砚最喜欢的花就是红玫瑰。
第27章
“红玫瑰,喜欢吗。”
顾予岑坐在破烂的台阶边沿,微微弯着腰,躲避侧方吹来的驰风,他单手抓着那支花,随手向身旁一递,姿态随意地像顺手从路边揪了根狗尾巴草。
但红玫瑰的花瓣鲜艳欲滴,叶片上还带着滴缓缓滑落的水珠,明眼人都能看出是特意购买的,尤其是在这种偏僻的地径,要买这么朵花,估计要走出挺远的路。
楚松砚抬手接过玫瑰花,垂眼看着。
玫瑰花的枝茎上还带有着未削干净的小刺,估计是动手的人太笨,削尖刺的时候还将茎杆削破了块,露出其下浅色光滑的组织层。
“手扎破了?”楚松砚看顾予岑一眼。
楚松砚的身后是刚修好的路灯,亮度刺眼,顾予岑半眯着眼睛,笑着说:“吸血鬼吧你,这就闻见味儿了?”
“上面还有血。”楚松砚抬手,指腹轻轻地压到某个还残留些许红色痕迹的茎刺上,试图将血渍擦去,但经过长久风吹,血液像是已经被玫瑰花汲取干净,牢牢得印在上面,不仅没被擦拭掉,反倒还将楚松砚的指腹也扎了一下。
轻微的刺痛传来,楚松砚却没有收手的打断,继续擦了几下。
“诶,别动了。”顾予岑倾身抓住他的手掌,借着路灯的光亮检查楚松砚的指腹是否被刺扎出伤口,“你这是嫌我血脏,还是迫不及待想跟我来出血液相融的戏码啊?顺便测测咱俩是不是亲父子?”
顾予岑今晚上嘴毒得很,说话比玫瑰花上的刺还要扎人,他仔细看了半晌,也没发现什么伤口,才抬起眼,接着说:“刚才在旁边那条小路上削的刺,没有光,看不大清楚,刺就没削干净,这花你拿着欣赏一会儿,扔路边就行,说不准哪年咱俩再过来的时候,这儿的狗尾巴草就都变异成玫瑰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