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壮实的郎君,奴家最喜欢你这般魁梧强悍的男人,”小妇人浑身香艳,软绵无力将自己送到他的滚烫怀抱里,“腰也这般劲窄有力,”
“郎君,奴家这般貌美,你就不想么,”
殷稷粗糙指腹掐的都是软腻肌肤,低眸一嗅也都是引诱的女人香,
男人蹙眉,抵了抵舌尖,骂了声操。
104
第104章
◎“儿子”◎
殷稷做了一夜荒诞的梦,醒来时候明黄纱帐随着凉风从窗户罅隙漏出几缕进来,就再也入睡不得,
按部就班完成今日早朝,麻木听着底下百官朝臣的汇报,之后回到书房里怔怔坐了许久,
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殷稷也不是很确定梧州那个粗鄙小妇到底有没有活着,找了整整四年都一无所获,梧州城被他翻了个底朝天,除却小妇人那日所穿衣物和首饰,军队没有打捞上来任何一块人骨之类,
午夜梦回,惊醒之后,他也不是没有质疑过自己判断,但下意识还是否认了那个最坏猜想,
没有打捞上来人骨,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被郊区山上野兽叼走生食,这是他最不愿意承认的结果,
这么多年还是更愿意相信小妇人只是被哪个好心人所救,只不过磕到脑袋忘记过去,所以才一直没有过来寻他,
殷稷头颅里有这么多丰富猜想,还要感谢在岭南那个贫瘠之地,日日夜夜勉为其难给小妇人讲话本子的功劳,
要不然他现下也不会有这么多幼稚且不切实际猜想,
但有些念头一旦生起就再也下不去,比起小妇人身死梧州郊区瀑布山崖,他更愿意相信小妇人磕坏了脑袋又被旁人所救,现下只是不知在哪里活着,一只苦苦等待他找到她,
殷稷阖眸,批阅完今日最后一张奏折,明日就要启程下江南,
他下江南还存了一些私心,想亲自去民间找找那个日夜入他梦中的小妇人,
这么多年殷稷从未梦见过,哪怕一次小妇人当年腹中怀着的那个王儿,即使那是殷稷第一个血脉相连的王嗣,可是毕竟那夜小妇人是从郊山瀑布山崖掉下去的,再怎么不想承认,殷稷也不觉得那个王嗣会福大命大安然无恙活着,
在他心底王儿已经夭折,心口骤痛,方才给了王儿小太子身份作为补偿,
虽然最初他确确实实不想在民间孕育这个王嗣,但小妇人怀上以后,血脉相连指引,殷稷又有些不大舍得那个孩子了,
那是他第一个孩子,是整个王朝第一个王嗣,殷稷怎么可能会不心疼,可惜……,
罢了,若是那个小妇人还活着,还能安然无恙回到王宫里陪伴他,日后孩子总会有的,
这般想着,男人心底稍稍好受一些,毕竟他心底还存着将小妇人从民间找回来想法,
小妇人画像早就被他发往各个州郡,可这么多年依旧寻找无果,殷稷眉头紧紧蹙着,忍不住咒骂那些酒囊饭袋的官员办事不力,每月拿着他那么多俸禄金银,却仍不干一个官员该做之事,
想到这,殷稷就想起江南那些官商勾结的阴私事,顿时心生不满,更加不悦起来,脑子里谨慎周密绸缪了一会这回下江南要做之事,
没一会男人满是诡计多端的头颅里,忍不住又想起了那个昨夜入他梦中的娇媚小妇人,呼吸顿时不稳,就这样在胡思乱想中慢慢阖起了眼睛,缓缓睡了过去,
青天白日见不到小妇,梦魇里却可以对小妇搂抱宠爱,
殷稷这几年瞧什么都心气不顺,唯独到了安寝时间很是积极入眠,每日一夜梦魇过去,帝王难看铁青的脸色往往会好上那么几分,
但也只是那么几分而已,没过多久该是怎么样发怒还是怎么样发怒,半点情面都不给百官朝臣留,
月色高悬,男人就这般在微弱的白光中缓缓入睡了过去,去找梦里那个磨人香艳扑鼻的小妇,
*
千里之外,江南,
今日春光正好,琉璃坊生意兴隆,扶桑每日在家都数钱数到手软,日子美哉哉快活不已,
琉璃坊是卖衣裳的,毕竟如今没有什么比赚小女君银子的买卖还要挣钱了,尤其近日,听闻王朝京都要对天下选秀,这可是多年以来破天荒头一次,哪家有点底蕴的达官显贵,不想将家中小女送进王宫,跟高贵王上沾亲带故,好从此平步青云,官运亨通,
天下选秀,江南身为王朝富庶的州郡,达官显贵自然少不了,这会儿各家钟鼎大族都在暗暗使劲想要给自己姑娘打扮,添置家当,
当然,选秀选秀,最关键还是“貌美”二字,
什么最能体现一个女子“貌美”?自然是华衣耳珰,珠宝头钗,而扶桑恰恰就是做这个生意的,自然就不能放过这个赚钱的大好时机,
琉璃坊早就在江南打出名堂,毕竟她每年给知府大人可供奉了不少银两,还有知府夫人,那可向来是免费做衣,向来分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