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明珠要讲萧茜的事,林小宛来了精神,满腔八卦之火熊熊燃烧,“你要是说这个,那是很有必要。她是王爷堂妹?怎么叫郡主姑姑?”
明珠回身扫了一眼,彩雯彩霞便带着小丫鬟们悄悄退下,又掩了大门。
林小宛望着微微含笑的明珠,心道怪不得萧茜说明珠不好惹,也怪不得她因妒生恨寻衅滋事。
就凭李瑾对明珠的宠信,凭明珠在怀远堂这般说一不二,任是谁进王府的门做燕王妃,恐怕都要礼让三分。
明珠轻轻抿了口茶,缓缓开口:“萧小姐是礼部郎中萧成幼女,萧郎中三子一女,对她爱若珍宝,宠爱非常。萧家是文官出身,又是江南世家,昌宁郡主生在北地,十岁之前从未到过京城,两家本来无甚瓜葛。
只是郡主久慕江南繁华,恰逢王爷父王,当时还是燕世子的李翼云来京城迎娶常乐公主,便非要同行入京。父兄二人禁不住她软磨硬泡,只好应允。”
林小宛眼睛瞪大,“王爷的母亲是……公主?”
明珠倒十分淡然,“嗯,常乐公主,文帝与淑妃之女,既承淑妃绝世之容,又秉文帝治世之才,是文帝最宠爱的女儿,宠爱到所有皇子都羡慕的程度。”
林小宛颇为感慨,“怪不得你家王爷生得仪表堂堂器宇不凡,那他岂不是文帝的外孙,是皇家血脉?”
明珠点头,“确是皇家血脉。不过王爷的父王也是英姿俊伟,一柄银枪横挑三军,令蒙古人闻风丧胆,是赫赫有名的少年将军。”
林小宛不禁心旌动摇,她早晨刚刚见过李瑾舞剑,怎一个绝字了得。不知道他使枪又是怎样情形,是不是有其父风采。
明珠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随意似的说道:“虎父无犬子,改日看王爷使枪,你便知当日燕世子之风采。”
林小宛由衷赞叹:“龙生龙,凤生凤,你家王爷这基因无敌了!”又问道:“那昌宁郡主来到京城,就与萧家有了瓜葛?”
明珠饮了口茶,笑了笑道:“正是如此。郡主当时将将十岁,正是贪玩的时候。我阿娘是昌宁郡主贴身丫鬟,也随她入京。郡主和阿娘整日打扮成小公子与书童模样在京城四处游荡,这日到了得月楼去赶诗会,恰好遇见了萧家二公子萧远。
萧公子当时不过十四五岁却才情过人,更兼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令郡主十分仰慕。他也发觉被谁家乔装打扮的小姑娘紧盯着看,虽强作镇定却还是面红耳赤,后来才知那便是像男孩一样在军中养大的昌宁郡主。
郡主随兄嫂回了北地后,始终对萧公子念念不忘,竟开始认真读些经文诗词,偶尔写几首便寄给萧公子。萧公子收了诗,便一丝不苟批注点评寄回来。二人便这样鸿雁传书,相知相交。”
林小宛感叹道:“这是最早的笔友吧,太浪漫了!那后来呢?”
明珠娓娓道来:“几年过去,郡主慢慢长大,便和父王说非萧公子不嫁。老王爷十分为难,但还是主动写信给萧家,委婉地表明意思。萧家收到信,却回也不回,仿如泥牛入海全无音讯。”
林小宛奇道:“行就行,不行就不行,这是什么意思?”
明珠语气低落:“如你所言,此一时,彼一时。当时朝中有不少大臣认为燕王功高盖主,李家军尾大不掉,恐成帝国祸患,萧家便是其中之一。”
林小宛听得秀眉紧蹙,郁郁道:“两家立场敌对,两人又相隔千里,恐怕情深缘浅,佳偶难成。”
明珠叹了一口气,道:“更令人无奈的是,萧公子殿试之时金榜题名,高中一甲,因其风仪过人,文帝钦点了探花郎。”
林小宛疑惑问道:“高中探花,这不是好事么?”
明珠微微摇头道:“金榜题名本是好事,却使得二人婚事更加渺茫。萧家本就是江南有名的诗书世家,萧家父子又颇具才干,均是朝中重臣。萧公子这探花郎便成了榜下捉婿最抢手人选,风头完全盖过了状元郎。”
林小宛急问:“萧探花被捉去了么?”
明珠微笑道:“你别急啊,听我慢慢讲。消息传到北地,郡主万念俱灰,想着萧探花必定另觅心爱之人。不想峰回路转,萧探花面圣陈词,愿行万里路出使蒙古兼西北诸国,与李家军一文一武,平定边患。
当时战事还未完全平息,萧探花若来北地,一能安抚李家军令其安心作战,二能堵住朝中悠悠众口。文帝既觉他言之有理,又心知留他不住,便顺水推舟,为二人赐婚。”
“啊!真是太好啦!”林小宛松了一口气,笑得十分开心。
明珠嗯了一声,“郡主也十分高兴,得知萧探花前来北地,便带着阿娘骑马相迎至山海关。二人关下相遇,于马上遥望,相视一笑,便胜过千言万语。阿娘说那时候她才知道什么叫做心有灵犀,什么叫做轰轰烈烈。”
林小宛听得心驰神往,眼神发亮:“郡主与萧探花成亲了?那萧茜应叫她什么?为什么叫她姑姑?”
明珠轻轻叹了口气,慢慢把茶斟满,又慢慢端起茶杯浅饮一口。
林小宛雀跃欢腾的心随着明珠这声叹息一点点下落,突然间竟觉阵阵抽痛,她很想捂住自己的耳朵和明珠的嘴巴,终止这场对话。
明珠看着林小宛表情黯淡下来,扯扯嘴角笑道:“你看我,东扯西拉,也没说清萧小姐和郡主的关系。”
明珠深吸口气,缓缓道:“二人未及成婚,萧探花出使途中便遭遇伏击,不幸身亡。郡主哀痛欲绝,上书文帝愿为未婚夫守节不嫁,随后带着世孙也就是现在的王爷入质京城。萧家感念郡主之情,萧探花之兄萧成认郡主为义妹,萧小姐因此唤郡主姑姑,叫王爷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