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说话了?”琉璃收了十幅画来,问向正呆怔的祈星。
“天下的男人,万不该存活于世,他们就该化作养料,来滋养他人。”琉璃又道,“为了救我阿姐,你的身体,今日我就收了!”
琉璃手下得极快,她早背着她阿姐莫离,筹谋此刻作足了十年准备。
自她少时记事起,巷子里的人视她为怪胎,数十载过去,不吃不喝也还是孩童模样。巷子里的人怕她是妖怪,要将她浸猪笼活生生淹死。
男人们把她扔进笼里,她被捆在笼子里出不来,爬不动,直至水蔓延过她的四肢,没过她眼睛时,一只手直把她打捞起来。
那只手正是她阿姐的。
阿姐把她腹中水尽数排出去,替她掸去身上枯草砸石。
柔声女音儿在她静谧了许久的耳朵响起,“可愿跟我回家?”
回家?琉璃不知哪里是家,何为家。她头次跟个陌生的姐姐说了话,“什么是家?回家又是什么?”
年轻莫离摸几下琉璃脑袋,“家就是有亲人在的地方。”
琉璃摇头,“我身边无人,更无亲人。”
“你没亲人的话,那今日我就是你的亲人,叫我阿姐可好?”
琉璃眨巴眼睛,不确定地再问莫离,“那我是有家了?”
“是,”莫离点头。
“那我有名字吗?”
“有,你叫琉璃。”
“那阿姐叫什么?”
“莫离。”
“都有一个“离”字诶,我们不愧是亲人!”
“错了,傻瓜,此“离”非彼“璃”。”
“嘿嘿,阿姐懂得多,那便是阿姐对,阿姐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阿姐,我们的家在哪里?”
“我们的家就在欢香阁,琉璃跟着阿姐走一段小路就可以了。”
二人一路手牵着手走着,正值黄昏日落,把二人的影子越拉越长,直至再也看不见。
过了四十余年,莫离乌黑头发早已变作白色。
而琉璃虽已长大,容貌身体却依旧停留在少女时期。
琉璃想永远和她的莫离阿姐永远在一起,永远。
莫离被琉璃放在满是魂魄的法阵上。上头足足落了三十余只魂魄,她将最后吸来的魂魄直接放在了其余三十只魂魄上,阿度并未魂魄离体,直接被琉璃挂在了法阵之上,只要将祈星放在阵眼处,她阿姐就可重获身体新生。
琉璃:“阿星,你手上木镯是用来抽离魂魄所用。只要再过半刻,你的魂魄就要离体。你带在身边的书妖,不会不知?”
“书妖”礼封抽搐嘴角,他还真不知晓,更看不出木镯竟能吸食人魂。
“你阿姐用了这么多魂魄,就算复活了,那也是个魔物。”
“魔物?她是我阿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