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不用去赚钱,偷別人的钱就好了。
一劳永逸的事,怎么想都划算。
如此想著,美美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睡到自然醒才起床。
起床喝了点水,便出去偷东西了。
这次没有偷包子,而是偷了两只烧鸡以及二十块钱。
完了用偷来的钱,买了瓶酒,美美的吃喝起来。
不用自己干活赚钱就有饭吃的日子,过起来实在是舒服啊。
人都是有惰性的,一旦过惯了这种生活,便过不完勤劳的生活了。
换作是谁,都会变成这副样子的。
毕竟自己干活又苦又累,赚的钱就那么一点,根本不够自己的吃喝。
而偷来的钱就不一样了,起来很轻鬆的,没有了再去偷就成。
偷了好几次,都没有被发现。
他便觉得,今后可以以此为生的。
干活他不行,但是在偷窃这一块上,他是很有天赋的。
毕竟偷了这么多次,都没有被发现,说明他在这一行,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不过,这种想法差点害了他。
有一次偷东西的时候,被老板发现了,老板追著他跑,追了他三条街。
要不是腿脚灵敏,就被老板给抓住了。
一旦被抓住,后果不堪设想的,肯定会被送到监狱里面去的。
那他的好日子,肯定就到头了。
从村里来到城里,不过三个月的时间,赚到的钱,已经足够多了。
这三个月的钱,当一个普通人工作一年赚的钱。
如此赚钱,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想正常去干活。
这一次差点被抓的经歷,立马提醒了他。
想要在这条道上走远,就必须谨慎一点,不能够被人抓到。
被人抓到的话,好日子就到头了。
因此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他並没有再做偷窃的事,而是进行了专项的训练,训练自己的偷窃技术。
只有偷窃技术成熟了,才不会被人发现的。
以他现在的偷窃技术,迟早被人发现。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迟早要湿鞋的。
技术足够高超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要学习高超的技术,靠自己是不可以的,只能靠別人,跟更厉害的人学习。
他自己的技术,只是一般水平,根本算不上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