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报?”
“北方的蛮族屡屡进犯,也不正面打,就是骚扰、偷袭,没完没了!”乌乐风摊了摊手。
是啊,龙格巴图一年一年老去,抛头露面越来越少,事务几乎都过给了敖敦。蛮族这是在试探,试探年轻的世子还能不能像铁勒王一样震慑他们。
“千年了,他们被驱逐到灵岩峡以北的极寒之地,心里始终馋着北陆辽阔肥沃的土地。。。”说着乌乐风随手展开一卷宣纸,拿毛笔在上面画着,“六部里就属岚部最辛苦,他们兵力最雄厚,西边是神山,东边是灵岩峡,蛮族想过来,必须要越过岚部才行。”
乌乐风的手指在左边的墨痕上面轻轻比划,“这边太冷了,神山终年覆雪,”又顺着墨痕移到右侧,“灵岩峡,就像是长生天划在地面的刀痕,几十道高高矮矮的不同的峡谷混在一起,又宽又深,进去的人就没有生还的,我听说它连接着东方的大海。”
宣卿侧头去看,点点墨汁绘出的。。。那简直像被刻意为之的神迹,岚部所在的地方,确是唯一通达南北的枢纽,也就是书上所谓的兵家必争之地么?
“对了对了,你知道它为什么叫灵岩峡么?”乌乐风趴在桌上满脸兴致,似乎期待着别人往下问。
“为什么?”宣卿无奈,只好顺着她。
乌乐风来了劲,双手一拍,又拿笔在宣纸上半部分画了个潦草的人形和一个圆形:“传说在八百年前,长生天扔下一块巨大的石头,砸穿了这峡谷的地脉。”她的笔尖重重戳在纸上,晕染出一片深黑的痕迹,“那石头真是怪了,会发出暗暗的荧光,也就是灵岩峡的由来。后来南盛皇帝下旨要北陆统一,龙格氏当年那是所向披靡啊!岚部不战而降,他们的首领为了表示衷心,取这块灵岩的一角,由七个工匠煅烧了四十九天,铸成了一柄重剑,献给了龙格氏的先祖忽勒图王,忽勒图王带着这柄剑,统一了北陆。”
“重剑。。。总感觉在哪里见过?”宣卿摸了摸下巴。
“就是世子的那把啊!”乌乐风戳了戳宣卿的脑袋,“就是那把‘岱钦’,那把剑被历代的王握在手里,象征着北陆的天命,它的上一任主人就是王爷的哥哥铁木尔,铁木尔死去的那次大战里,重剑也失踪了。直到九年前,世子带着它回到了苏日图州,所有人都看到了,”她脸上露出崇拜的神色,“岱钦选中的人里没有孬种,所以世子也一样,他会成为北陆的王。”
宣卿想起来了,就是在来的路上,拖雷一直帮敖敦背着的那把重剑?说起来她都没见敖敦拿过,他更喜欢练一些漂亮的南盛剑术。也不能这么说。。。他偶尔还是会在花园里练一练,只是宣卿那时候就在床上睡得死死的。
“你们草原人不是很信天命么?那为什么还有人支持赛罕?”宣卿不禁想到赛罕和察鲁那两张一模一样讨厌的脸。
“虽然有岱钦,但是世子早年其实。。。反正就是没有人看好他。以前还有人甚至要求把世子之位换给那日都,况且铁木尔的传说还在,很多人觉得王位不一定非得传给王爷的亲生儿子,浩腾部的公良氏是赛罕阿妈的母族,克烈部首领的女儿是赛罕的王妃,舍里克部倚仗地势一直伺机而动,铁河部太远了,算中立。”乌乐风戳着下巴思考,“当时支持世子的只有岚部,和我们朝鲁部。岚部臣服的永远都是岱钦的主人,王爷对我阿爸有救命之恩,我阿爸就非要和他订娃娃亲,气死我了!当然不是说世子不好的意思哦!”她摆了摆手,“不过后来世子就变了,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再出现在大家面前就是那次镇压舍里克部的反叛,他保留了舍里克部的实力,让阿速该。。。就是他舅舅统领,所以舍里克部也支持他,和赛罕就变成了如今的三比二。”
宣卿叹了口气,还真是哪里的政治争斗都离不开靠女人的联姻啊。
“我反正是相信世子是天命之子,铁木尔再是英雄,他也一样可以生出平庸的儿子啊!”乌乐风放下毛笔,“不敢想赛罕做了王,北陆会变成什么样子,他帐里的女人比牛羊还多,奴隶比猪狗还不如。”
“可是当王真的就有那么好吗?”宣卿突然问,“我父皇驾崩得突然,哥哥是被逼无奈着登上皇位的。”
乌乐风顿了顿,“不一定好吧,我阿爸说很多时候,不是王想当王,而是有很多人需要他当王。”
但她又犹豫了,“可是。。。如果你现在再去问你哥哥,他恐怕就觉得当皇帝好了。。。人都这样!”
“我哥哥才不会。。。”宣卿把被画乱的纸揉作一团,伸手打开药庭的验药簿,“你跟着我进来难道不是要说你自己的事么?”
“我。。。”乌乐风差点被糕点噎到,拍着胸口喝水拖延时间。
过了好一会儿,乌乐风叹了口气,“他叫贡布,我和他六岁就认识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自己有娃娃亲呢!我在草场上追兔子,摔得满身是泥,其他的孩子笑话我,只有他走过来给我奶糖,他说那是他阿妈给的,哭了的孩子就得吃糖,但他自己都不舍得吃。”
说到这里时乌乐风笑了笑,“他那时候又黑又瘦的,谁都想不到他能变成我们朝鲁部的第一勇士!一开始我都还比他高呢,后来他越窜越猛,力气也大,出去打猎他都打最肥最好的给我。我们那打猎,男子喜欢哪个姑娘,就会把自己的猎物献给她。所以旁边有人起哄,他也不会怂。那时候禹州和朝鲁部的边境老有那种南北人混杂在一起,组成的劫匪和山贼,抢劫一些往来的车队,十四岁的时候我阿爸被山贼困住了,就是贡布带人冲进去救的,他冲在最前面,身上扎了十几根箭,血把皮袄都浸透了。我都吓哭了,他愣是眉头都没皱一下,后来那些山贼也是他一次一次带人去剿灭的,现在两国通行的道路都非常安全。他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
“我的马术就是他教的,他阿妈是养马的,所以特别懂马性,每次我和别人拉马,他就在旁边大大方方地鼓励我。我们那儿有很多姑娘都喜欢他,但是他都拒绝了,特别有气魄!他和大家说要立够了战功娶我,当时我在他旁边都要害羞死了!”乌乐风眼睛明亮,托着脸回想,“但是我阿爸突然就不让我和他来往,还把我与世子有婚约的事跟他说了。”
“你阿爸也真够固执的。”宣卿看着昨日朱批后的那条“大萨满直言南盛药材不如羊粪”摇了摇头。
“那些男人都那样,”乌乐风皱起眉头,“成婚之前,贡布偷偷溜进我的帐里说要带我走,他多傻啊,身上东西都挂满了,还没有忘记给我带糖。我就突然笑了,我跟他走了就是悔约,族人们怎么办?最后我阿爸带人进来把他抓住了,他明明很勇猛,但他不反抗,就是不忍心伤害我阿爸。我和我阿爸说好啦,我嫁我嫁,但是你给我把贡布放了。”
就像青驹一样。时过境迁,宣卿突然想到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荷花都谢了,青驹带她坐上那条摇摇晃晃的小船,结结巴巴地说如果她愿意就可以带她走。
“我以前来苏日图州时,见过世子几面,但都是远远的。因为他总是一个人,很沉闷,别的贵族子弟都有伴当,就他没有。可我听说他带兵打仗过啊,我心里没底,就带着这把匕首来了苏日图州,”乌乐风取下腰间的短匕首,刀鞘上刻着歪歪扭扭的一只鸟,“我们北陆爱情的信物就是匕首,这只鸟是贡布拿自己身上带血的断箭头刻的,他说那时候以为快死了,就想临死前留点什么给我。我到了王宫,就把匕首藏在枕头底下,我想的就是,我爱的是贡布,如果世子敢动我,我就把他。。。把他杀了,再自尽。”
她突然抬头,表情尴尬心虚地看向宣卿,“你别跟他说啊!我就当时是那么想的。。。结果大婚夜他确实来了,他没跟我说话,只是拿黑布蒙住了眼睛,靠在墙边睡的。我当时就想啊,这样的一个人,他们怎么把他传成那样?”
到我这里怎么没拿黑布蒙眼睛?就因为我们还算熟嘛!宣卿突然纳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