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翻动他的枕头时,我发现了一个笔记本,里边还有金普的一个证件。
原来这家伙是北郊市往南的一个小地方,这还真不太远…
但是人已经死了,我把日记本翻了一下,从中又发现了一个有用的东西。
原来,马修的家族除了做文物,偶尔还会偷盗文物。
甚至他们连很多见不得人的买卖都会插手。
怪不得马修如此的戒备,原来他们有问题!
我打算将这个日记本带回去,期待着有一天我能够反击。
可令我不可思议的是,日记本的下面还有一张地图。
我一打开就被上面的一处标记给吸引了注意力那上面标注的竟然是游击队。
我知道这边挺乱的,基本上都是一些由民组成的。
不过游击队应该还勉强过得去吧。
想到这一点,我原本已经沉寂的心,再一次动了起来,我打算离开这里。
回想的金普跟我说过的话,我没办法在这里呆着了。
说干就干,我把背包整理好,又用绳子捆在身上。
并且带上吃的将冲锋枪和那把猎枪以及手枪全都装在身上。
至于子弹,我背不了太多,容易影响我行动。
带好以后我弄了些吃的。
吃饱喝足,我想烧了这些木屋,但我没这么做,我怕附近有瞭望塔。
我下山躲在一棵树上,我想看看马修的人会什么时候过来送东西。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在树上我睡着了,等再次醒来的时候,天都黑了。
我叹了口气,看来我的行动失败了。
我抻着懒腰,准备回去,海面上突然亮起了一道光。
我下意识把内改猎枪举起来,这是雷明顿大口径的猎枪,弹道稳定,威力大。
我架在树上,再加上有夜色的保护,对方应该完全没有察觉。
亮光越来越近,我看清楚了,是安迪。
他这一次竟然大着胆子靠近了海岸,不过也只是在十米左右的位置就停下了,估计他也是怕搁浅。
但是安迪似乎在跟身边的人说杀了谁…我只听清楚有个单词应该是杀死的意思。
我把枪架好,趁着灯光还没关闭,瞄准了安迪的脑袋。
“砰!”
安迪一下子就倒在海水里了,跟他一块儿来的其他四个人马上搜寻我的位置。
我把枪重新背在身上,将MP5拿下来,躲在树干后面,突然打了一梭子。
除了躲在船上的那个货,其他人都被我干掉。
但是船上的那孙子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不敢犹豫,拿着马牌撸子悄悄的就摸到了船附近。
刚好他也在往岸边张望,我下意识开了一枪,直接打爆了他的脑袋。
“妈的。”
我不会开船,这是个硬伤。
但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只能看着海水把船带到了靠近岸边的地方,将我留下的枪装上再返回去。
一顿瞎捣鼓,竟然真把这船给弄走了。
“这不跟开车没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