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个狱警?
不知怎么,我又联想到了阿帕奇,他身上那股只有我才能闻到的死尸气味。
抛下尸骨往东走去,好在早上并不热,9月的高原也很凉爽,所以体能消耗不大,但愿能支撑久一些。不知不觉走了十几公里,空气虽稀薄但非常干净,丝毫没有城市的污浊。脚下不是乱石便是黄沙,照旧不见丝毫绿色,只剩下无生命的大地,如一头干渴狂躁的野兽,沉默着迎面扑来。但我并不恐惧,因为任何凶残的野兽,都不如道貌岸然的人类可怕——这里没有其他人类,只有一个亡命的读心术者。
巍峨的落基雪山,阳光下如天堂的珍珠,遗失在这残酷的环境中。很遗憾只能远远眺望,无法亲手触摸那纯洁的冰雪,它们就像莫妮卡微笑时露出的牙齿,假设我能再度吻到她的嘴唇,于是脚步越走越快,再也感觉不到疲倦,腹中的水还很多,无须动用宝贵的储备水。
忽然,眼前跳出许多巨大的石头,每块都有两三米高度,如纪念碑矗立在荒野中。它们排列成三圈奇怪的组合,最外圈几乎是标准的圆形,中圈则是镂空的五角形,内圈是鸡心形。这些石头有上百个,只有少数保持完好。我目瞪口呆地走进去,这里明显是人工搬运组成,有的还有雕刻痕迹,画着古老的图案符号。
石头内圈最中心的位置,是大得足以容纳一个成年人的石缸——也许是上古时期的祭坛,如同玛雅文明将活人屠杀祭献给神。
也许是从未被现代人发现过的古代印第安人的遗址,但以他们被美国人征服时的生产力水平,能建造起这么宏伟的建筑群吗?想起“教授”研究的史前文明,传说中可怕的“greatoldones”——旧日支配者,曾以邪恶统治过地球,就是眼前的“巨石阵”吗?
如果真是远古的邪恶,有过巨大的力量,但不是一样被毁灭了吗?
我轻蔑地大声狂笑,greatoldones?去死吧!
不用回头看这些石头了,它们不过是历史的墓碑,而我将去葬送另一种邪恶。
穿过“巨石阵”,来到荒凉的原野上,终于感到一些口渴,我打开左手的塑料袋,小心地喝下三分之一袋水——至少可以支撑两个钟头。
除了遥远的雪山,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了,宛若来到月球的向阳面,整个宇宙只剩下我一个人,没有任何人、任何物体、任何组织可以束缚我,可以大笑,可以痛哭,可以咆哮,可以骂天,可以骂地,可以骂世界万物!
痛快!痛快!痛快!
那些我见过的脸庞,记忆中无法抹去的悲伤,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情景,此刻都已不值一提,渺小得如同我的一根汗毛!伸手触摸天空,揪下那个虚幻神话,人间的真相已昭然若揭。
让我大声狂吼大声宣布,空气与阳光是我的家,大地与岩石是我的床,我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我!
自由!
我的名字叫自由!
多么幸福,多么美好,即便自由一秒钟就死去,也比被囚禁苟活一辈子好!
无论能否活着走出这片荒野,无论能否发现自己的秘密,无论能否找到黑暗中的凶手,我已找到真正的我!
这是比理想更重要的一件事,也比复仇与还我清白更重要,因为我令自己获得自由,令自己拾起自信,令自己感到自豪。
但我不是为自己而战斗。
真的自由了吗?
从逃亡的清晨到行走的正午,从日挂中天到黄昏日暮,我在黄沙与戈壁间奔走,万里无人,飞鸟无踪,只有偶尔所见的白骨,还有永远不会消失的雪山。
算不清究竟走了多远的路,反正一直面对阳光。下午太阳就到了背后,但东西南北始终没有搞乱。想起奥运会时的马拉松比赛直播,估计至少已跑了40公里路,却还没有感觉疲倦,大概因为监狱里一年的体育锻炼,同时也饱含对自由极度强烈的渴望。
整个白天没有任何食物补充,也没发现一滴水源的迹象,只能依靠身上携带的泉水,也许含有某些矿物元素,要比一般的水更解渴,不需要一口气喝太多。
两个塑料袋的水刚喝完,背包里的水瓶还没动过,估计可以支撑我度过一夜。如果明天上午还走不出去,又没找到新的水源或食物,那就有大麻烦了。
但就算渴死、饿死、被野兽吃掉,也好过老死在肖申克州立监狱。
荒芜的旷野已被夕阳涂满金色,影子长长地倾泻在身前,再度感到一阵苍凉之气。
我终于忍不住回过头,落日化作一个巨大圆盘,燃烧金黄的火焰,天空也不再万里无云,而是衬托起火红色的云霞——荒漠中的火烧云,配合灼烤地平线的夕阳,倒是极其稀罕的景象,要有专业相机能拍下来,绝对可以登上《国家地理》杂志封面。
当额头接近地面时,我猛然大吼着摇摇头,爬起来继续往东走去。
影子越来越暗淡,金色夕阳化作深蓝,背后的落日彻底陷入荒野,夜色笼罩整个世界。
蹒跚着走向大漠彼岸,喉咙再度灼烧起来,只能拿出背包里的水瓶,极度舍不得地抿了一小口。仅仅几滴甘甜的泉水,暂时熄灭体内的烈焰。这是最后的储备,每一毫升都如金子般珍贵。
往前走了几公里,荒野已完全变成黑色,一弯新月升上夜空,悬挂着几颗星星,继续为我指明方向。幸好几天前早有准备,在图书馆读了几本旅游杂志,其中有大量关于野外徒步旅行的知识。秋天的高原之夜迅速降温,狂风越过落基山脉呼啸而下,好在已换上厚囚衣,紧着衣领还能凑合。
忽然,脚下有些异样,不再是松软的黄沙,也不再是坚硬破碎的砾石,而是一片煤渣铺成的平地。我拿出背包里的手电筒,照了照黑夜覆盖的大地,果然不同于一路走来的天然原野,似乎有人工平整的痕迹,宽度大约有十米,向南北方向延伸下去,月光之下看不到尽头……老天!是一条公路!
虽然看起来非常原始,但仍是一条人工开辟的公路,几乎笔直地穿过荒漠。手电照出两道模糊的轮辙印子,甚至捡到一枚香烟屁股,显然最近还有车辆通过。
兴奋了一分钟后,我又回到焦虑中,在这种鬼地方的公路,很可能是肖申克州立监狱专用的,白天也不会有几辆车,更别说晚上了。即便有,恐怕也是监狱的车,我在这儿搭车岂不是自投罗网?
所以,绝不能在路边守株待兔。
但这条路是唯一走出荒野的途径,路的一端想必就是监狱,另一端大概是马丁路德市,或者其他什么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