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说,龙纹匕是皇帝送给她的,那把匕首是英国公借着她的名送给皇帝的,能一样么.
李明霄更满意了,嘱咐道:“你好歹是国之重臣,但凡有好东西,朕哪里会少了你那份,别被外面那些乌七八糟的劣质物件伤了眼。”
林清:“……”
李明霄:“你好歹也是个侯爷,以后出门有点牌场,缺人缺钱,与朕说,朕给你开私库。”
林清瞬间就感动了,立马端起酒杯一连敬了三杯酒。
不愧是她老板,就是大气!
两人吃吃喝喝,好不自在,直至天明方才散了。
年后岁休,直至初八。
一切好似又恢复到以往那般井然有序,又好似有什么不一样了,除夕宫宴之事已在百姓间悄然传开。
若是以往说起董太傅,可谓是声名远播,赞誉如潮,可这会再说起,就有些唏嘘了,毕竟杀子这种事,一般人可做不出来。
董宏承更不必提,他干的那些夺妻害人之事,街头巷尾,但凡有人提起,无不是面露鄙夷之色。
转眼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待参加完郑巧儿与孟杰的婚事,已是二月初了,距离春闱也就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清晨,天刚擦亮,林清便换上一身玄色常服,只身走出府门。
此时刚过卯中,街上的行人却已不少,尤其街边的早餐摊子,更是空位难寻。
林清瞄了眼已经坐满的位置,叹了口气,正要离开,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在叫。
“侯爷!林侯爷!”
林清听声有些耳熟,扭头一看,就见陆长歌正气喘吁吁的往这边跑过来。
他身着一身绯红色官袍,头戴官帽,又过了几息才来到林清身边,抬手作揖,“侯爷怎没坐车出行?”
林清颔首回礼,方才道:“春闱临近,衙门人手不足,天禄卫也需补缺巡街,我也要时常巡视,骑马坐车反倒不便。”
陆长歌道:“眼下各地举子入京,如今京中大小客栈得有六成都住满了,这人多,事情也就多了。”
林清深感同意,想起书房里那一堆案牍,一会有人偷窥寡妇沐浴,一会有人丢了只鸡,顿感一阵头疼,“陆世子这是要去衙门?”
“今日起晚了,原本打算寻个地方吃些东西。”陆长歌惋惜的看了眼已经满位的早餐摊子。
林清倒是诧异了,陆长歌可是英国公府的世子爷,没想到老牌勋贵竟也这么接地气儿。
陆长歌:“我家与别的世家不同,我年幼就在外求学,家父要求不能提及家势,每月也只有五两银子的花销,反倒是吃惯了这些味道,隔段时间不吃,心里还怪想的。”
他话音刚落,正好有位子空闲出来,他立马拉着林清过去坐下,点了两碗馄饨。
林清也是馋这一口,今日才没在府里用膳,也就不跟陆长歌客气,一碗不够,干脆又要了一碗。
她正吃着,隔壁桌忽然传来说话声。
“你们听说了吗,重云诗社又开始收新人了。”
“我也听说了,听闻那里有些好东西,不过入社的要求也是极高,得有诗社高层的推荐信,还得有三人引荐作保才行。”
……
林清喝汤的勺子顿了一下,扭头瞧了瞧隔壁桌的人。
那是两位青年,其中一位面目周正,衣衫光鲜,另一个相貌上则有些阴柔,身着一席青衫,头戴纶巾,两颗脑袋聚在一起小声嘀咕着,桌上还摆着两碗阳春面。
陆长歌也注意到她的异常,听了两句隔壁的话,凑到她身旁小声道:“这诗社说白了就是几个书生凑一起谈诗作词,附庸风雅,一般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林清:“那你可加入过诗社?”
陆长歌:“那倒是没有,诗会倒是去过几次,有些还好,有些惯会捧高踩低,挺让人倒胃口的。”
林清:“那方才他们说的重云诗社,你可听过?”
陆长歌:“若说诗社,最有名的莫过于京中的墨韵诗社和梅香社,这重云诗社倒是闻所未闻,大概是某个风雅之人新建的吧,左右每年新开的诗社不少,关社的更多。”
林清以往对这种事不怎么关注,只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正要说话,隔壁突然传来惊呼。
她扭头一看,只见那面目周正衣着光鲜的书生正抓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狠声道:“你这兔崽子竟敢偷老子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