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伊森低下头,他注视着外孙澄澈的灰色眼睛,蓦地笑了。
“因为我很欣慰,诺米。”他说。
“欣慰?”诺曼瞪大眼睛,“为什么?”
伊森不知该从何说起。追根溯源,也许得回到十一年前,诺曼刚出生的时候。
诺曼和哥哥伦纳德长得毫不相像。相比之下,来自伊森的亚洲血统在诺曼身上展现得更多。于此同时,他也更安静、更内敛,就像伊森一样。
他总是把真心话藏起来,使人捉摸不透他的真实想法。
喜欢什么?
想要做什么?
大家对此一概不知。
彼时,诺曼最常做的事情是阅读。每次和伊森见面,祖孙俩都能安安静静地坐上一整个下午。可伊森知道,诺曼看书并非是因为他有多么喜欢,而是因为他不得不做——如果连读书都不愿意,他也没什么别的事可以做了。
正因此,三年前接到女儿的电话,听闻诺曼想要成为赛车手时,伊森颇为惊讶,甚至试图反对。可他很快就看到了诺曼的变化。
在杰西卡传来的照片里,诺曼肉眼可见地变得越来越外向。他的笑容变多了,肢体也越来越松弛。
他表现得更像是一个孩子,而非一个故作成熟的大人。
“别忘了诺米可是杰西的孩子。”妻子荷丽这样对他说。
是啊,杰西卡从小就是个活泼得有些夸张的孩子,而诺曼毫无疑问地继承了妈妈的冒险精神。
“也许因为你长大了。”他说。
“好吧,”诺曼耸肩,“从生物学的角度上来说,我每一天都在长大。因为我的细胞正在进行新陈代谢。”
伊森笑了。他该感谢卡丁车。它竟然能让外孙坐在自己身边讲述他最近遇到的各种形形色色的小事。
而当伊森问他,明天要不要和自己去泰晤士河边逛逛时,他们可以一起喂鸭子、坐双层巴士,或者找家路边的咖啡厅小坐,通常诺曼都会不假思索地答应,而现在,他竟然露出了为难的神色。
“怎么了?”伊森问,“你不想去吗?”
“不,不是。能和姥爷在一起我当然很高兴。”诺曼摇头,“只是我——嗯,我明天一早就要回去了。”
“这么快?为什么?”
伊森面露惊讶。不敢相信诺曼跋山涉水、千里迢迢来到伦敦,竟然只住一个晚上。
可诺曼露出腼腆笑容。他的脸颊很红,映衬得一双眼睛格外明亮。
“因为明天下午会有朋友去我家。”诺曼兴奋道,“妈妈会带我去车站接他们——姥爷,这是第一次有朋友来找我玩!”
“是我的朋友,不是里奥的。”诺曼强调,“是我靠自己交到的朋友。”
伊森愣了愣,诧异地张开嘴。他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怔忡表情转为惊喜。
“那真是太好了。”老人惊呼,“我们可得好好庆祝庆祝——诺米,你想吃点什么?”
“我想吃姥爷做的菜。”
“这太容易满足了。”伊森哈哈大笑,“既然你难得来一次——我们去看一部剧怎么样?”
他抬手看了看手表:“现在出门的话,应该还赶得上下午的那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