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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1990年秋天 四十八岁的埃迪(第1页)

第二部1990年秋天四十八岁的埃迪

九月的某个星期一傍晚,天下着雨。埃迪·奥哈尔浑身僵硬地站在纽约运动俱乐部酒吧间的吧台前,他已经四十八岁了,原先的深棕色头发多半变成了银灰色。他正趴在台面上读着什么,一大缕头发不时滑下前额,挡住眼睛,他只好伸出梳子齿一样的细长手指,不停把头发向后拢。埃迪出门从不带梳子,头发总像刚洗过一样,蓬松狂野,其实,他整个人从头到脚,也就是发型还有点野性。

埃迪又高又瘦,无论坐下还是站着,都会不自然地挺起肩膀,他几乎像个军人,总是刻意地挺直身体:因为他常年遭受下背部疼痛的困扰。他刚刚和一个叫作吉米的秃顶矮个男人连打三场壁球,三次都输给了吉米。埃迪永远记不住吉米姓什么,只知道他已经退休——传言说他已经七十多了——而且每天下午都来纽约运动俱乐部,等着和那些被球友放鸽子的年轻壁球玩家临时凑对打球。

正在喝健怡可乐(他只喝这玩意儿)的埃迪以前就输给过吉米,自然,他也被人放过鸽子。他在纽约有几个亲近朋友,但没人玩壁球。三年前(1987年)他才成为这个俱乐部的会员,那一年他出版了自己的第四部小说《六十次》。虽然这本书评价不错(也有点不温不火),但俱乐部会籍委员会之中唯一读过它的那位成员却没有被打动,该委员会的另一位成员私下告诉埃迪,他被批准入会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的那些小说,而是他的姓氏。(自创立以来,纽约运动俱乐部有过许多姓奥哈尔的会员,不过没有一个是埃迪的亲戚。)

尽管觉得俱乐部是在挑三拣四,埃迪还是乐于成为会员:来纽约的时候,在这里打发时间可以省钱。自他的第三本小说《离开长岛》出版,近十年来,埃迪经常到纽约来——但可能只待一两天。1981年,他在布里奇汉普顿买下自己的唯一一处住房,距特德·科尔在萨加波纳克的房子五分钟车程。虽然已经在萨福克县做了九年的纳税居民,埃迪一次都没有开车从特德在帕森尼奇路的家门口经过。

埃迪的房子在枫树路,附近就是布里奇汉普顿的火车站,赶火车的时候不用开车,走过去都来得及,可他很少坐火车。埃迪讨厌火车,火车每天都从他家旁边的铁道上开过去,他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住在一列火车上。房地产经纪人也亲口向他承认,枫树路这个地段的房子唯一的优点就是实惠,出租也容易。埃迪讨厌七八月份待在汉普顿,索性到了夏天就把房子短期租出去,结果赚到不少的租金。

有了写书和夏天出租房子的收入,埃迪可以每个学年只教一个学期的课。他常年走马灯一般在各大高校担任驻校作家,同时出席形形色色的作家会议,每到夏季还得寻找租金比出租布里奇汉普顿的住宅便宜的临时住处。然而埃迪从不抱怨自己的处境,驻校作家圈的人都喜欢他,因为他从不和学生乱搞,至少不会选择比他年纪小的学生。

埃迪·奥哈尔没有违背三十二年前他对玛丽恩发表的宣言,他从来没睡过与自己同龄或比自己年轻的女人。许多参加作家年会的写作班学生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女性——离婚妇女和寡妇,视写作为心理治疗——没人觉得这些女性天真无辜,或者在遭受驻校作家性骚扰的时候需要得到保护。另外,就埃迪而言,总是大龄妇女先骚扰他,因为人们都知道他好这一口。

所以,埃迪几乎从不树敌。也就是在感觉自己被他写到的时候,某些大龄妇女才会生气,可她们只是误把埃迪小说中的老女人当成了自己,他不过是借用了她们的身体、头发、姿态和表情等特征。埃迪笔下的每个年轻男人对年长女性的永恒爱慕,都是他对玛丽恩的迷恋的投射,曾经沧海的他再也没有遇到能与玛丽恩相提并论的女人。

出于小说家的职业习惯,他自然会借鉴大龄妇女们衣食住行的细节,比如有时会把她们客厅里的沙发“搬”到小说里,有一次,他把一位独居的图书管理员的床单和枕套上的玫瑰花图案写进了小说,但没有写到她本人。(确切地说,他只借用了她左胸上的一颗黑痣。)

就算得罪了少数坚持认为被他写进了四本小说中的一本或几本的老女人,埃迪仍然和很多大龄妇女成为长久的朋友——包括曾经和他睡过的若干位。一个女人曾经告诉他,她不信任那些愿意和前女友继续保持友谊的男人,言外之意一定是,埃迪算不得她的前男友,或者只能称得上一个“好人”。埃迪·奥哈尔早就不在乎做“纯粹的好人”,不计其数的女人对他说过,当好人没有什么不好。(她们表示,因为好人实在太少,物以稀为贵。)

埃迪再次把挡住右眼的头发拨开,抬起头来,借着阴雨的黄昏朦胧的天光,端详酒吧间镜子中的自己:神色疲惫的高个子男人,现下这一刻,他的自信降到最低点,比身高矮出一大截。他把注意力转回柜台上的手稿,呷了一口健怡可乐。稿子是打出来的,接近二十页纸,他用红笔在上面做了许多修改。埃迪称红笔为“老师的最爱”。手稿第一页上还有他刚才记下的与吉米三局球赛的比分:15-9、15-5、15-3。每次惨败给吉米,他都觉得仿佛再次输给了特德·科尔。埃迪算了算,特德现在应该快八十岁了,跟吉米年龄差不多。

住在布里奇汉普顿的九年里,他是故意不从特德家门口经过的,而布里奇汉普顿枫树路和萨加波纳克的帕森尼奇路相隔很近,要想一连九年都绕着帕森尼奇路走,必须每次出门都小心谨慎。令埃迪吃惊的是,他从来没在鸡尾酒会或布里奇汉普顿的IGA超市偶遇过特德——他应该(却没有)猜到,科尔家的购物由肯奇塔·戈麦斯(她现在也应该快八十了)全部包办,特德从来不自己买东西。

至于为什么鸡尾酒会上没有特德的影子:因为埃迪和特德是两代人,两人参加的根本不是同一种鸡尾酒会。此外,尽管特德·科尔的童书仍有很多读者,他本人(七十七岁)的知名度却在不断下降——至少在汉普顿地区是这样。想到特德不如他的女儿有名,埃迪觉得很高兴。

然而,就算特德·科尔的名气溜走了,对埃迪来说,他在壁球方面的霸权——尤其是在地势奇崛的谷仓球场比赛时——却和吉米一样难以撼动。1990年的秋天,虽然已经七十七岁,特德还是能像1958年夏天那样完败埃迪。因为埃迪的球技实在太烂了,动作笨拙迟缓,从来预估不出对手的球路,接球很慢,还经常接不住,即便接到了,也不得不匆忙打出去。他相对最拿手的是高吊球,可到了特德的谷仓里却没有用武之地——谷仓的天花板比标准壁球场低,距地面不足十五英尺。

露丝的球技在埃克塞特男子壁球队排第三,已经算是高手,然而到了他父亲的主场——气得人干瞪眼的谷仓球场——却只能铩羽而归,高吊球同样是她的必杀技。1990年秋天,露丝三十六岁,她回家的唯一动力就是趁父亲还没死,在他的谷仓里打败他。可七十七岁的特德·科尔硬是一点要死的迹象都没表现出来。

中央公园南街和第七大道的拐角处,雨点倾泻在纽约运动俱乐部门口乳白色的遮阳篷上,如果埃迪知道已经有很多会员在那里排成长龙等候出租车,他会很早之前就离开酒吧间过来排队,可他一直在重读和修改冗长凌乱的稿件,只担心发言稿准备得不好,却不晓得更应该担心的是自己或许会迟到,甚至迟到很久。

埃迪身在五十九街和第七大道的交叉口,目的地“92Y【4】”位于九十二街和列克星敦大道的交叉口,步行过去当然太远——天还下着雨,他既没穿雨衣,也没带雨伞。他早该料到纽约的雨天出租车是多么抢手,尤其在傍晚的交通高峰期,但他一直担心发言稿有瑕疵,忘记了这回事,埃迪总是受到失败主义倾向的折磨,现在他恨不得自己当时没有信口答应在今天的活动上发言。

他悲哀地想,我算老几,竟然给露丝·科尔做引言人?

酒保把埃迪从过度的担心中拉回了现实,他问:“再来一罐健怡可乐,奥哈尔先生?”埃迪看了看手表。如果玛丽恩在此时此刻走进酒吧间,看到他的表情,一定会觉得这位前情人还像十六岁那样喜欢摆出一张苦瓜脸。

现在是晚上七点二十,埃迪希望在十分钟内赶到92Y,乘出租车到列克星敦大道和九十二街的交叉口至少需要十分钟,前提是他一踏出俱乐部大门,立刻逮到一辆出租车,可他不得不和一群牢骚满腹的会员一起排队候车。乳白色的遮阳篷上,雨水流过血红色的俱乐部标志——一只带翅膀的脚——不停滴落。

埃迪晃了晃手中笨重的棕色公文包,里面是他的几本书和发言稿。如果继续在这儿等出租车,势必会迟到。他做好了全身湿透的准备,其实就算不淋雨,他的衣着也像大学教授中常见的那样不修边幅,虽然他按照俱乐部的规定穿了西装,打了领带,而且从小就在以正装和领带为主流的环境中长大——他毕竟是个埃克塞特人——俱乐部的门卫却总是盯着他的衣服看,好像他违反了这里的着装要求似的。

埃迪无计可施,只好沿着中央公园南街跑了起来,恰在此时,雨势增强,倾盆而下。他隐隐盼望能在跑到圣莫里茨酒店和广场饭店门口的时候,发现一大串等候客人的出租车,然而,现实情况却是,两个酒店门口各有一大串等候出租车的客人。

埃迪冲进广场饭店,直奔前台,请服务员帮他换零钱——他拿出的是一张十美元纸币,能换很多零钱,他打算到麦迪逊大道搭公车。可还没等他咕哝出自己的意图,前台的女人就问他是不是本店的客人,有时候埃迪能自然地随口说谎,但当他特别想说谎的时候,却说不出来了。

“不,我不是客人——我只是需要坐公交车的零钱。”他老实承认。女人摇摇头。

“如果你不是客人,我会惹上麻烦的。”她说。

他只得沿着第五大道跑到六十二街,拐上麦迪逊大道,寻到一处咖啡馆,准备进去买一罐健怡可乐,然后就能得到些零钱。他把健怡可乐留在了收银台,还有一笔(与出售给他可乐的举手之劳相比)大方得夸张的小费,可收银台后面的女人却认为小费太少,她觉得,除了卖给埃迪可乐,她还要费事帮他把可乐处理掉,这要求太过分,简直不可理喻。

“你是来找麻烦的吧!”她在埃迪身后吼道。找给埃迪那么多零钱,她显然很不痛快。

埃迪在雨中等候麦迪逊大道的公交车,他已经湿透了,而且迟到了五分钟。现在是七点三十五分,活动八点开始。露丝·科尔读书会的组织者希望埃迪和露丝在后台见个面,聊聊天,“互相了解一下”,而不是“重新了解”,至少埃迪和露丝不会这么说。(如何通过三十六岁的成年人“重新了解”昔日的四岁小女孩呢?)

等公交车的其他人都知道,要离马路远一些,可埃迪就站在马路牙上,公交车还没停稳,就已经把排水沟里的脏水溅到他的前胸和肚子上。现在他不仅浑身湿透,而且脏乱不堪,公文包的底部也溅了许多脏水。

埃迪准备送露丝一本他签了名的《六十次》,尽管这本书三年前就出版了,如果露丝愿意读,肯定早就读过。埃迪经常想象特德·科尔会如何对他女儿评价《六十次》,“一厢情愿”,他可能这样说,或者“纯粹是夸张——你妈妈根本不认识这个人”。其实,特德对露丝说的话更有意思,而且一点都没说错。他的原话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么也忘不了和你妈妈上床那件事。”

“他已经不是孩子了,爸爸,”露丝说,“我都三十多岁了,埃迪·奥哈尔应该四十多了吧?”

“他还是个孩子,露西,”特德告诉她,“埃迪永远都长不大。”

确实,挣扎着挤上麦迪逊大道的公交车的时候,多次受到苦恼和焦虑折磨的埃迪就像一个四十八岁的大男孩。他站在车门口磨磨蹭蹭,不知道该给多少车费,而且,虽然他的裤袋里鼓鼓囊囊装着一大把零钱,但裤子太湿,每次只能掏出一个钢镚,惹恼了司机。站在他身后的人——大部分都被他挡在车门外淋雨——也对他没有好脸色。

然后,他又往外倒公文包里的脏水,水流到一个不懂英语的老人的鞋面上,积成褐色的水坑,埃迪不明白老人和他说了什么,也不知道对方使用的是哪种语言。车厢里乱哄哄的,司机偶尔嘟囔几句,但埃迪根本听不清楚,不知道他说的是街道名、即将抵达的站名,还是后面几站的名称。

他之所以听不清司机报站,是因为靠过道的一处座位上坐着个年轻的黑人,腿上搁着一台巨大的便携式收录机,喇叭里正大声播放一首****下流的歌曲,响彻整个车厢,埃迪就能听明白一句反复念叨的歌词,大概是:“你能看清狗屁的真相,哥们儿,如果她就坐在你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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