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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狠狠嚼着垃圾食品。
他最近很焦虑。
或者说,蝙蝠侠很焦虑。
他又一次成为了模仿的对象。
如果只是普通的正义青年,那甚至不用他出手,哥谭自会教他们老实做人,但这次是个小男孩,划重点,很能打的小男孩。
就像一只巴掌大的小奶狗,看见你就嗷嗷呜呜凑上来,摇着尾巴热情得要命。你踢开他,板着脸警告,不行快走这很危险。
结果他转身就把人咬成一级伤残,回头还用天真狗狗眼望着你,什么危险?
蝙蝠侠就是这种感觉。
警告不听,打不下手,芬里尔一腔用不完的热乎劲儿,全撒他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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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的开头,大约是一周前,他像平时那样,准时上下班,严谨地踩扁哥谭每个角落,巡逻,破案,收押罪犯,解救人质。
——他救下了一个各方面看起来都很瘦弱可怜的男孩。
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男孩被送进福利院,炸了福利院。
又被送去警局,炸了警局。
从后门溜走,跑去东区霸占浣熊垃圾桶,跟野狗抢棉花糖,精神状态十分哥谭。
最重要的是,他并非真的瘦弱,这一路上碰到的所有试图对他心怀不轨的绑架拐骗罪犯,全都被小孩无差别揍晕,翻出钱夹,送去警察局前排队求助。
是真的求助。
据戈登所说,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黑。帮混混们,看见他比看见爹妈激动,一个个见鬼似的争先恐后往他大腿上扑,控诉有人白日行凶。
戈登点燃香烟,啧啧摇头,“那到底是你的崽?还是韦……咳咳咳当我没说。你让他下手轻点,你不会想去警局捞…人呢?”
蝙蝠侠无言以对。
他不会对流浪儿的任何生活方式抱有任何偏见,但这孩子太危险了,他简直在犯罪的边缘徘徊,仗着夸张的武力黑吃黑,最忙碌的一天绑架了十八个劫匪,收入远超哥谭警察平均薪资。
不止如此,蝙蝠侠的每晚夜巡,他都会以各种方式,各个角度,看似巧合地路过,狗狗祟祟地追踪他学习他。
芬里尔很热情,哪怕只是看见披风,都会兴奋地打招呼,如果能碰巧打个照面,就能立马露出快晕倒的表情。
上一个这样的高武力值狂热粉,现在正在阿卡姆团建。
蝙蝠侠没有任何理由不怀疑他。
但除此之外,男孩的确没做什么,他出手伤人,是因为有人先抱有恶意,他偶遇蝙蝠,也只是呐喊打call,他甚至没冲上来要签名。
芬里尔的眼睛能一眼望到底,他会照顾动物,替面包店老板解决混混闹事,得到礼物会惊喜地道谢,他甚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扶老奶奶过马路。
蝙蝠侠不想把事情想得太坏,但蝙蝠侠总是怀疑一切,他必须对整个哥谭负责。
可哪想他还没查出男孩的过去,男孩的现在就已经不受控制了。
他改变了外出时间,夜间出行让他的处境更加危险,有人注意到这个新人,开始特意堵截——于送去警局的罪犯快要装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