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这地方叫兔儿岭。
相传周文王姬昌遭谗臣陷害,被纣王羁囚美里。文王长子伯邑考上朝歌进贡宝物,为父赎罪。妖狐妲己见伯邑考丰姿都雅,目秀眉清,唇红齿白,十分俊美,**心顿生,便要伯邑考传授琴技。伯邑考替父赎罪,不敢越雷池一步。妲己见伯邑考不动心,又出异常之举,坐在伯邑考怀中要其手把手传艺。伯邑考却心似铁石,视美色如粪土,坐怀不乱。妲己恼羞成怒,反诬伯邑考对她存心不轨,怂恿纣王将伯邑考剁为肉酱,做成肉饼,进食姬昌。姬昌演周易,算出肉饼乃是亡子之肉所做,但不得不食。后归西岐,姬昌思子心切,吐出肉饼,化为白兔。兔子奔走到这里化为土岭,后世人便呼此岭为兔儿岭。
传说毕竟是传说,但地名却真是叫兔儿岭。
兔儿岭不很高,却塬大沟深,沟壑纵横,大沟套着小壑,小壑连着大沟,大同小异。地貌相似,生人难辨,进易出难。兔儿岭方圆数十里,有数十个村庄。村庄一律都在向阳坡坎,大的村庄百十户人家,小的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大部分人顺着沟壑向阳坡坎削崖为院,在崖面挖窑洞为家。
这地方最难的是吃水,井深三十余丈,每逢夏季干旱,便要断水。因此,水比油还要珍贵。这里的住户每家都在门前或院中打几眼地窖,暴雨季节贮满水,干旱季节供人畜饮用。若遇早年就遭大罪了,吃水要到十几里外的渭河去用毛驴驮水。兔儿岭坡底村有个田姓富户,掌柜的过日子十分吝啬节俭,每日清晨让一家十几口站成一排,亲自端一碗水,用口噙上一点逐个往家人脸上喷,算是洗了脸。此事是否属实,尚待考证。
兔儿岭一带的田地倒很宽广,但都是坡坎地,尼到地里滚了,尿到地里淌了,十分的贫瘠。遇到好年景,每亩能收百八十斤粮食,逢上灾年,颗粒不收。
贫瘠的土地也有特产,那就是土匪。这一带人家的男人几乎都干过土匪的勾当,但却是小打小闹。他们农忙时节种田收获,冬寒春困之便纷纷依附占山为王的职业土匪当一回业余土匪,抢劫周围的大家富户,甚至到外县和百里之外去打家劫舍发洋财。当地官员提起兔儿岭,便含蓄地说:“那一带民风剽悍,多出草莽。”清末时,朝廷一位大员来此地巡察,说了八个字:“穷山恶水,匪患猖獗。”
从西秦去岐凤,兔儿岭是必经之地。
农历三月中旬,已是仲春。坡坎的麦田开始返青,光秃秃了一个冬天的兔儿岭呈现出了生机。弯弯曲曲的土道上走着一个年轻人,他的右肩上搭着一条沉甸甸鼓囊囊的褡裢。褡裢四角包着红布,吊着红丝穗。年轻人大步走着,那红丝穗便来回摆动,犹如几团火苗在跳跃。
入春以来少雪雨,土道上积着半尺厚的浮土。年轻人风尘仆仆,走得热了,敞开着胸怀,只见腰间扎着一根宽板牛皮带,颇显得潇洒精干。
来到一个三岔路口,年轻人停住脚,抹了一把脑门的细汗,举目四望。远处山梁上有一群羊,恰似白云在悠然飘动。揽羊汉扯着嗓门吼秦腔:
为王的坐椅子脊背朝后不小心把肚子搁在前头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一头驴两头牛都是牲口
年轻人笑了笑,沿着往西的土道迈开了脚步,边走边小声哼唱:大也黑来妈也黑。
生下儿子茄子色叫来他舅比颜色他舅还比锅底黑翻过一道梁,拐进一条大沟,太阳斜过山梁背后,天光暗淡
了许多。年轻汉子加快了脚步,他怕赶天黑翻不过前边那道梁。路两边是半人高的荒坎,荒坎上长满着一人多高的蒿草。蒿草刚刚走过寒冬,干枯没有生机,在春风中飒飒抖着。忽然,蒿草中钻出十几条汉子来,拦住了年轻人的去路。他们手中都拿着家伙,有的拿刀,有的弄棒,有的使谷权。他们的武器虽经磨砺,后部仍然留有锈斑。磨砺的部分显得尖刃明利,在斜阳的辉映下闪着耀眼的银光。为首的是个块头很大的壮汉。他使的是一把不知哪个朝代留下的大砍刀,刃口也是刚刚磨砺过的,在斜阳下闪光刺目。但刀背附近仍然长满着黑黄相杂的铁锈,而且刀口上还有几处蚕豆大小的豁口,并不怎么吓人。
为首的壮汉大喊一声:“站住!留下买路钱,饶你狗命一条!”年轻汉子知道遇上了土匪,脸上并无惧色,口气平和地说:“好汉,我是过路的穷汉,放我一马吧。”
壮汉逼近一步,冷笑一声:“放你一马?我跟谁要钱去?快拿钱来,饶你不死!”
“好汉真格不肯放我?”
“你打听打听去,十三爷的地盘空手放过哪个!”
年轻汉子冷冷一笑:“我只有这条褡裢,只怕你没本事拿走它。”
壮汉哈哈大笑:“你尿上怕还没长毛哩,竟敢跟爷爷我说这样的大话!”手提大刀过来,伸手就抓年轻汉子肩上的褡裢。年轻汉子是会家不忙,就在壮汉的手将要抓住褡裢的那一瞬,他疾手擒住壮汉的手腕往怀里猛地一拽,壮汉扑倒在地,手中的大刀也飞出了老远。年轻汉子笑道:“就你这熊本事也来劫道,都不怕饿断了肠子!”
壮汉爬起身,恼羞成怒,打一声唿哨。十几条汉子舞刀弄棒朝年轻汉子扑来。年轻汉子并不畏惧,左躲右闪,从腰间抽出一条九节鞭挥舞得虎虎生风。那十几条汉子看来都是业余土匪,虽然势众,却从没遇到过如此强劲之敌,畏头缩脑不敢上前。年轻汉子却越战越勇,有几条汉子倒在了他的九节鞭下。
就在这时,一声枪响,子弹从年轻汉子头顶飞过。他吃了一惊,收住九节鞭,环目四顾,只见荒坎上站着一个约摸二十五六岁的精瘦汉子,手提盒子枪,枪口还冒着一缕蓝烟。显然,那一枪是他打的。
“小伙子,功夫不错嘛!”精瘦汉子冷笑道。他一身绸布衣衫,收拾得很利索。身后站着七八个年轻汉子,人人手中都有盒子枪。看来他是这伙人真正的头。
“看看我这功夫胜不胜你!”精瘦汉子说着,扬手一枪,年轻汉子手中的九节鞭断成了两节。
先前那个壮汉捂着胳膊走过来,朝精瘦汉子说:“四爷,把这狗日的撕了!他伤了咱们许多弟兄。”壮汉的胳膊挨了一九节鞭,此刻疼得钻心。
精瘦汉子没理壮汉,走下荒坎,来到年轻汉子跟前,说道:“跟四爷上山一趟吧。”
年轻汉子没动窝,两眼瞪着精瘦汉子。
“咋的,你还想尥蹶子!”精瘦汉子晃了晃手中的枪。年轻汉子怒而不语。
“带走!”精瘦汉子喝令一声。
便有几条汉子拥了过来。年轻汉子没有反抗。他明白拳头再厉害也对付不了枪子。他束手就缚,任凭土匪给眼睛蒙上黑布。。。。。。
刘十三原本不是职业土匪,他是个杀猪的。这个职业不管是否能挣钱,却有一个最大实惠处--就是嘴不受穷,天天有肉吃。有肉吃自然是美事,却把嘴惯馋了。一旦没了肉吃,不光嘴受不了,肚子也受不了。
民国十八年(1929年),关中遭了大年馑,春旱连着伏旱,伏旱接着秋旱,两茬庄稼颗粒未收。第二年夏天落下了一场透雨,人们呼儿唤女把从牙齿上刮下来的粮食种到了地里,盼着能有个好收成,好度过荒年。谁知快到收获之际,闹了蝗灾,铺天盖地的蝗虫一夜之间把地里的庄稼吃光了,只剩下了光杆杆。这才真是雪上加了霜!村里不见了炊烟,刘十三别说杀猪,想杀个老鼠也寻不见,只好拿上杀猪刀去剥树皮煮着吃。他的父母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怎能咽得下树皮,相继而亡。他也是吃惯肉的嘴,现在去吃树皮,实在难咽下喉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