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打照面时把帽子压低来着,可说不定已经太迟了。”
“阿托斯,比起我来,他对您还没怎么起疑心,请您下楼去看看他是不是还在他的房门口。”阿托斯下去后即刻又上来了。
“不在了,”阿托斯说,“房门关着。”
“他去告密,说这会儿鸽子全在棚里了。”
“那好呀,咱们就飞吧,”阿托斯说,“就留布朗谢一个人在这里给我们通风报信。”
“等一下!我们让他去找阿拉密斯了!”
“说得对,”阿托斯说,“我们等等阿拉密斯。”
正在这时,阿拉密斯进来了。
达德尼昂把事情的原委对他说了,还告诉他,当务之急是在认识的上层人士那儿给凯蒂找一个安身之处。
阿拉密斯想了一会儿,红着脸说道:
“这可真的是看在您的交情分上哟,达德尼昂。”
“我终生铭感不忘。”
“那好,德·博瓦-特拉西夫人有位女友,好像是住在外省的,她曾经托我为她这位女友找个可靠的贴身侍女;亲爱的达德尼昂,要是您能向我保证这位小姐……”
“哦!先生,”凯蒂大声说,“这您尽管放心,只要那位夫人能让我逃离巴黎,我一定对她忠心耿耿。”
“这样的话,”阿拉密斯说,“就再好没有了。”
他坐在桌子跟前写了张便条,用一枚戒指在封蜡上盖了印,然后把条子交给凯蒂。
“现在,姑娘,”达德尼昂说,“你也知道,你待在这儿对你,对我们都不利。所以我们还是分手吧。情况好转以后我们会再见面的。”
“不管我们到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再相会,”凯蒂说,“您都会看到我仍然像今天一样爱您。”
“赌徒许的愿。”阿托斯在达德尼昂送凯蒂下楼梯的当口,说了这么一句。
又过了一会儿,三个年轻人约定下午四点在阿托斯家见面便分手了,留下布朗谢看屋子。
阿拉密斯回家去,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忙去打听那枚蓝宝石戒指能押个什么价钱。
不出咱们的加斯科尼人所料,这枚戒指毫不费事就押了三百个皮斯托尔。而且,那个犹太人对他俩说,他可以拿这枚戒指做一副出色的耳环坠子,所以如果肯把戒指卖给他的话,价钱可以出到五百皮斯托尔。
阿托斯和达德尼昂凭着军人的敏捷和行家里手的眼光,不到三小时就置齐了火枪手的全套装备。不过阿托斯是个地地道道的大贵族,出手随便得很。只要有件东西让他看中了,人家讨什么价他都照付,从不还价。达德尼昂想开口说他,但阿托斯笑吟吟地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肩上,他就懂了:讨价还价对他这么个加斯科尼小乡绅来说未尝不可,但对一个气派不输亲王的人来说就是做不得的了。
阿托斯觅到一匹出色的安达卢西亚骏马,周身毛色乌黑发亮,鼻孔肉色火红,四条腿修长漂亮,牙口才六岁。他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觉得毫无缺点。马贩子开价一千利弗尔。
其实或许再便宜些也能买到这匹马;可是就在达德尼昂跟马贩子讨价还价的当口,阿托斯已经数了一百个皮斯托尔放在桌上。
给格里莫买了匹庇卡底马,矮墩墩的,长得挺结实,花了三百利弗尔。等到给格里莫配好马鞍、买齐武器以后,阿托斯那一百五十个皮斯托尔已经一个子儿也不剩了。达德尼昂提议阿托斯先在他的那份里用了再说,以后再还他。
阿托斯耸了耸肩膀,算是回答。
“要是干脆把那枚戒指卖给那个犹太人,他肯出什么价?”他问。
“五百皮斯托尔。”
“这就是说,多两百皮斯托尔,一百归您,一百归我。这笔钱也真不算少啦,伙计,您再到犹太人那儿走一趟。”
“怎么,您想……”
“说真的,这枚戒指会勾起我不少伤心的回忆;再说我们以后也不会有三百个皮斯托尔来赎它,这样一来就白白损失了两千利弗尔。达德尼昂,您去对他说,那戒指归他了,然后就带着那两百皮斯托尔回来。”
“您再好好考虑考虑,阿托斯。”
“这年头现钱最吃香,咱们也得学着点,该牺牲的地方就得牺牲。去吧,达德尼昂,去吧;格里莫带上短筒枪陪您一块儿去。”半小时后,达德尼昂带着两千利弗尔回来了,一路上没有遇到任何意外。就这样,阿托斯毫不费劲地找到了一笔意外的财源。
[1]第三十五章中阿托斯说这枚戒指是外祖母传给母亲,母亲再给他的,与此处说法不符。大仲马类似的疏漏,在本书中还有几处,一般均为日期、地点前后文不符,译文中已酌情做了细微修正。
[2]波利克拉特:希腊萨摩斯岛僭主(前532—前522)。据传他曾将作国玺之用的戒指扔进海里,但数日后即有渔民献鱼,剖开鱼腹,复见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