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当然知道,不是吗?”布拉瑟斯先生问,“你老是打断别人的话,伙计!小姐,那个大烟囱奇克威德在战桥路开了一家酒馆。他有个地下室,许多公子哥常去那里看斗鸡逗獾[1]之类的。那些游戏设计得非常巧妙,因为我自己去看过好多回。那阵子他还没加入哪个团伙呢。有天夜里,他放在帆布口袋里的三百二十七几尼被偷走了。一个戴黑眼罩的高个子藏在他卧室的床底下,等夜深人静之后动手的。盗窃成功后,那人便从二楼窗户嗖地跳了下去。他的动作很快,可大烟囱的动作也很快。他被响声惊醒后便跳下床,抄起老式大口径短枪朝那人开火,街坊邻居都被惊动了。他们马上大喊捉贼,到附近搜索,发现大烟囱已把那贼打中了,一路上都有血迹,延伸到远处的一道栅栏才消失。不过,那家伙还是带着钱跑掉了。结果,持证贩酒者奇克威德先生的名字就和别的破产者一起登上了《警务公报》。人们为这个可怜的家伙募集了各种救济和捐款,我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但他丢钱以后始终情绪低落,在街上来回走了三四天,拼命揪扯自己的头发,好多人都担心他会寻短见。一天,他匆匆来到警察局,跟治安法官密谈了很久。然后,治安法官拉了拉铃,把杰姆·斯派尔斯叫了进去——杰姆是个能干的警员——让他协助奇克威德先生拘捕那个窃贼。‘昨天上午,斯派尔斯,’奇克威德说,‘我看见他打我家门前经过来着。’‘你为什么不抓住他呢?’斯派尔斯问。‘我吓成了一团,你用牙签都能把我的脑袋打碎。’那可怜的家伙说,‘不过,我们肯定会把他逮住的,因为昨晚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又从我家门前经过了。’听完这番话,斯派尔斯立刻把几件内衣和一把梳子塞进口袋,准备在外面待上一两天,然后就跟奇克威德一起回去了。斯派尔斯埋伏在酒馆的一扇窗户下,躲在一小块红窗帘后面,帽子仍戴在头上,一听到动静就可以冲出去。夜已经深了,他坐在那里抽烟斗,突然听奇克威德大叫:‘他来啦!抓贼呀!杀人啦!’杰姆·斯派尔斯冲出去,看见奇克威德正在拼命沿街奔跑。斯派尔斯跟上去,奇克威德继续跑,路人纷纷回头大喊:‘捉贼啊!’奇克威德自己不停地喊叫,跟疯子一样。他绕过一个拐角,眨眼间就不见踪影了,斯派尔斯飞也似的拐过弯,见那边有一小堆人,便钻进去问:‘贼呢?’‘该——死!’奇克威德说,‘又让他跑啦!’这事真怪,但哪儿都没有贼的影子,他们只好返回酒馆。第二天早晨,斯派尔斯又埋伏在老地方,在窗帘后面搜寻戴黑眼罩的高个子,直看得他两眼再次酸痛起来,最后只好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刚一合眼,他就听见奇克威德嚷道:‘他来啦!’斯派尔斯又冲了出去,而奇克威德已经领先他半条街。他们跑了相当于头天两倍远的路,那贼又不见了!又如此反复一两次之后,一半的街坊邻居都认为,奇克威德先生的钱是被魔鬼偷去了,而且偷了钱还来捉弄他;另一半的街坊邻居则认为,可怜的奇克威德先生伤心过度发疯了。”
“杰姆·斯派尔斯怎么说?”大夫问。他在这个故事开始后不久就回到了房间。
“杰姆·斯派尔斯嘛,”警探说,“他很长时间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动声色地听取了各种信息。这证明他对自己的本行很是精通。一天早晨,他走进酒吧,掏出鼻烟盒,说:‘奇克威德,我查出这起盗窃案是谁干的了。’‘真的?’奇克威德说,‘噢,亲爱的斯派尔斯,只要让我报仇雪恨,我死也情愿!噢,亲爱的斯派尔斯,那恶棍在哪儿?’‘行啦!’斯派尔斯说,递给他一撮鼻烟,‘别再装蒜了!是你自己干的。’的确是他自己干的,他还借此捞了不少钱。要不是他那样急于把假戏演真,谁都不会识破他的真面目!”说着,布拉瑟斯先生放下酒杯,咔嚓一声扣上了手铐。
“真有意思。”大夫说,“现在,如果二位方便的话,可以上楼去了。”
“只要您方便,先生。”布拉瑟斯应道。于是,两位警探紧跟着洛斯本先生,上楼来到奥利弗的卧室,贾尔斯先生手持蜡烛走在前面照路。
奥利弗一直在打盹儿,脸色更难看了,烧得似乎也更厉害了。在大夫的帮助下,他勉强起身,在**坐了一两分钟,望着两个陌生人,根本不知道眼前是什么状况——事实上,他似乎想不起自己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孩子,”洛斯本先生说,声音不高,但十分激动,“这个孩子顽皮无知,闯进后面某位——你怎么称呼他来着?——某位先生的庄园,不慎被弹簧枪[2]打伤了,今天早晨来这里求救,却被这位持蜡烛的聪明绅士立刻抓起来,并遭到了粗暴对待,生命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身为医生,我可以为此做证。”
听了这番对贾尔斯先生的介绍,布拉瑟斯和达夫两位先生便把目光转向这位仆役长。他莫名其妙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们,又瞅了瞅奥利弗,再望向洛斯本先生,既害怕又困惑,模样很滑稽。
“我想,你不会否认这一事实吧?”大夫说,扶着奥利弗轻轻地重新躺下。
“我完全是出于——出于好心,先生!”贾尔斯答道,“我当时真的认为他就是那个孩子,否则我绝不会对他动手的。我又不是冷血无情的人,先生。”
“当时你认为他是哪个孩子?”资格更老的探员问道。
“我认为他是盗贼带来的那个孩子,先生!”贾尔斯答道,“他们——他们肯定带来了一个孩子。”
“哦?那么你现在还这样以为吗?”布拉瑟斯问。
“现在认为什么?”贾尔斯应道,一脸茫然地望着询问者。
“认为他是那个孩子。笨蛋!”布拉瑟斯很不耐烦地答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贾尔斯哭丧着脸说,“我不敢发誓就是他。”
“那你是怎么想的呢?”布拉瑟斯先生问。
“我也不知该怎么想。”可怜的贾尔斯答道,“我想他不是那个孩子。事实上,我几乎可以肯定他不是他。您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这家伙是不是喝醉了,先生?”布拉瑟斯转身问大夫。
“你真是个十足的糊涂虫!”达夫极为轻蔑地对贾尔斯先生说。
在进行这场简单对话的过程中,洛斯本先生给病人把了脉。这时他从床边的椅子里站起来说,如果两位警探对此事还有怀疑,不妨到隔壁房间里,把布里特尔斯叫来问问。
根据这个建议,他们来到隔壁房间。布里特尔斯先生被叫来了,可他把自己和可敬的上司都卷入了更加破绽百出、荒谬绝伦的故事之中,让人如坠五里云雾。他没有澄清任何问题,只是证明他自己糊涂透顶。不过,有一点他倒是很清楚——他坚称,即使此刻把真是窃贼的孩子放到他面前,他都认不出来。他之所以把奥利弗当成那个孩子,是因为贾尔斯先生说就是他,而贾尔斯先生五分钟前已在厨房承认,他开始非常担心自己当初的结论下得太草率。
大家又做了其他种种天才的猜想,有人提出一个问题:贾尔斯先生是否真的开枪打中了谁?检查了与他昨晚开过火的那支枪配套的另一支枪后,大家发现,枪膛里只有火药和褐色的纸弹壳[3],并没有什么颇具杀伤力的东西。这一发现让每个人都大感惊讶,只有大夫除外。原来,大约十分钟前,他把弹丸从那支枪里取了出来[4]。然而,最震惊的莫过于贾尔斯先生本人。他已经苦恼了好几个小时,担心自己可能使一个同类受到致命伤害,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接受了“枪未上弹”的新判断,简直如获至宝。最后,两名警探不想再为奥利弗多费神,便让彻特西的治安官留在宅子里,自己到镇上过夜,答应明早再来。
次日早晨,有消息传来,说有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因为前一天夜里形迹可疑被拘捕,关在金斯敦的临时监狱里,于是布拉瑟斯与达夫两位先生前往金斯敦。然而,经过调查,所谓的“形迹可疑”可归纳为一个事实:他们被发现睡在一堆干草垛下。这虽然是弥天大罪,却也只能处以监禁。根据仁慈的英国法律及其对国王全体臣民的博爱精神,在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这一事实不足以判定睡觉人犯有暴力夜盗的罪行,也就不应处以极刑。于是,布拉瑟斯与达夫两位先生两手空空地去,又两手空空地回来了。
长话短说,又经过几番审问,费了许多口舌之后,治安法官终于欣然同意梅利太太和洛斯本先生联名保释奥利弗,但那孩子必须随传随到。布拉瑟斯和达夫得了几个几尼的酬劳后回伦敦去了,但他们对此行侦办的案子却存在不同的看法:经过对全部情况的周密思考,达夫先生倾向于认为,这起未遂夜盗案是家猫佩特所为;布拉瑟斯先生则在同等程度上倾向于将功劳完全归于了不起的大烟囱奇克威德先生。
与此同时,在梅利太太、罗丝和好心的洛斯本先生的共同照料下,奥利弗开始渐渐康复。如果上天能听见发自心灵深处、饱含感激的热忱祈祷的话——否则祈祷又有何用?——那么,这个孤儿为他们祈求的天恩早已渗入他们的灵魂,化为了平静与幸福。
奥利弗开始渐渐康复
[1] 将獾放进桶中,放狗驱逐之,观众赌哪种动物先出来。
[2] 一种隐藏起来的火枪,当闯入者、偷猎者或者动物触发机关之后便会开枪。在1827年英国议会通过相关禁令之前,这种安保措施是合法的。
[3] 19世纪初期的弹壳是用纸制成的,直到19世纪60年代才出现金属弹壳。
[4] 两支配套使用的枪装的是相同的弹药,这意味着贾尔斯开火时用的也是未上弹丸的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