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华怔住了,半晌,才条件反射似的问:林肯也走?
“是,我父亲找了车来接我们,他母亲病了。”
“你们……你父亲,他母亲……”奕华嘴里念叨这几个字,想把它们串联起来,却怎么也串不起,呆呆地见着南丁拉着她的手,泪眼婆娑地说:奕华,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非凡的女孩了,我想与你做一辈子的好友,生死与共的那种。我的东西,只要你看得上的、需要的,都可以拿去,连命都可以,我不会眨眼睛的,我说着实话哩。这是我的地址,一回渝都,你一定要来找我。
奕华目送南丁抹着泪、踉跄而去,忘了自己才该是最伤心的人,毕竟是这个女人带走了林肯。她竟忘了。她抬头看着插斯尖冰山的冰峰被太阳照着,像一座盛大的金碧辉煌的宫殿。而她的心,如此渺小和苍茫,连感知痛苦的能力也失去,包括手也是背叛者——它是那么利索地展开女人留下的东西,除了写着地址的纸条,还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女人嫣然而坦**地笑着,明眸皓齿。背面写了字:见面才知姐妹亲。
10
林肯是不辞而别。奕华觉得他更像是在作一次逃跑。逃避什么呢?这是奕华站在插斯尖冰山下思索着的问题。
她很晚才回到寝舍。央金正要去找她了。见她回来,大家就默默散去了,只有小柳眼神幽怨地瞟了她一眼,倒一夜无话。
央金把她叫到宿舍外,拿了一个封好的大信封给她:“林肯让我转给你的,我没问是什么,你也别给我说。我只想说,林肯那样的男人太像天界中人了,下凡来走一遭而已,别太当真。”
谁说不是呢。奕华咀嚼着央金的话,想着自己与林肯的来龙去脉,点点滴滴,真的是像风一样的不真实。风刮过,树留下了痕迹,甚至水也有了涟漪。但风是什么模样呢?
林肯把手抄本《欧根·奥涅金》留给了奕华,还有他写的一篇小说。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男人、三个女人——
他的父亲是地道的穷苦农民的儿子。参加了革命,为一位立下赫赫战功的首长当警卫员。解放后,与首长家的保姆结了婚,生下了姐姐与他。
首长的爱人生了四个孩子,全是由他的保姆妈妈带大。可惜都是些女孩。首长与爱人很难受,生得不能再生了时候,才作罢。便把他这个保姆的儿子当亲儿子养,给他最好的教育,看戏看电影等盛大的公众场会都带着他,出尽风头。这让他从小就有着迷惑:不知自己真实中该属于什么样的父母,直到亲生父亲的悲惨死亡——
已是14岁少年的他几乎记不了多少自己与父亲在一起的细节。骨子里,他不太看得起自己连级、营级、团级小干部的父亲的。父亲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他会应付几句,就屁颠屁颠又跟着首长和爱人去大场合了,丢下保姆母亲与小干部的父亲。“文革”之初,“支左”的父亲却被杀害了。悲痛让他差点崩溃。才知道血脉之中早已决定他是父亲的儿子,没有任何力量能改变这一事实。
首长与爱人都没责怪他的保姆母亲半句。但明显对他们这一家人冷淡了许多,包括他。到他16岁那年突然又热烙络起来,首长与爱人主动提出要送他去部队当兵。
他在部队呆了五年,提了干。却不顾首长与爱人及保姆母亲的坚决反对,执意转业,自己联系转到了渝都植物研究所。到研究所后,主动提出跑野外,一跑就是两年。
为何要执意转业、离开自己很喜欢的职业军人生涯呢?是因为他20岁时发生的事情。那年他回家探亲,母亲跪在他的面前,要他答应,这一生要娶首长的幺女为妻。
他说:我不是嫌弃幺妹,没那样封建。只是从小就与幺妹亲密无间,比亲兄妹更甚,怎么可以为妻呢?
母亲指着满头白发说:它们是你父亲与幺妹出事那天开始白的。这些年天天煎熬,天天白,我还不到50岁呢,出去就被别人当成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了。儿啊,妈心里亏得慌,良心过不去啊,觉得太对不起首长一家了。妈这一辈子是无法偿还的,当牛做马也还不了。只有你替妈来还了,算妈求你……保姆母亲让自己的头在地上叩得“空空”响。
首长爱人虽然从没在他面前提过此事,而言谈举止中却总有某种意味——他们是有恩于他和他的草根家庭,现在该他知恩图报了。
而那刚满18岁的女孩,在他面前已有了扭捏、害羞,从一个他可以拉着她大辫子转圈圈的小妹妹,变成了懂事的女人。她太懂事了,察言观色,低眉顺眼,既充满着悲剧感,又充满着希冀。她热望着他,似乎他就是她未来生活的救星。眼里仿佛总噙着泪。稍有风吹草动,泪就会顺势而出,楚楚可怜的表情令人心碎。但,却给了他深重的压迫感。这种压迫是令他烦躁、厌恶的,甚至滋生出忘恩负义的反叛。因为它切断了他对爱情美好境界的一切想象。在他想象之中,爱是不该承担还债、感恩和怜悯角色的。而当他停止对爱的想象了,未来的生活对他还有什么价值呢?
他变得很消沉,一天天都是殉难的模样。他可怜着母亲。甚至这种可怜带有了不屑和憎恶——这个把自己一生奉献给别人生活的人,她已经在当牛做马了,从思想到人格,一派愚忠。她从不知道在革命的名义下,自己有多可怜。
那个女孩子更值得他可怜。她仿佛已变成了她私处通向**的那层处女膜,薄而脆弱的东西。失去了它,社会竟让这个女孩失去了高傲权利。连她自己都贬低了自己的价值,低着眉讨生活。但她又欠别人乃至社会什么呢?
对三位女人的可怜,导致了他可怜天下所有的女人了。
他曾偷偷读过《圣经》。里面谈及:因为夏娃教唆亚当偷吃了禁果,从此,所有的女人都将遭到了天谴——
而在他看来这种天谴首先表现于女人再不是完整的个体了:她们把血肉、骨头、奶水甚至灵魂分给儿子,把情感与肉体、忠贞分给情人或丈夫,把思念分给父亲,自己却一无所有。上帝说她们引诱亚当偷吃禁果,她们竟毫不申辩,永生永世受着上帝的惩罚,为生育痛得死去活来,还不能有任何的抱怨。而依照他在现实中对男女的观察来看,女人对偷吃禁果的兴趣比男人小得多。男人当初在上帝面前没说老实话,把自己的错,转嫁为女人的教唆。男人卑鄙地让女人当了替罪羊,心安理得地在上帝面前扮演无辜。而女人则心甘情愿替男人顶罪,像石头一样的沉默、保守机密,还表现出无怨无悔的样子,以为这样可以感动男人。没想到这样做的结果是纵容了男人。撒下第一个谎言之后,男人变成了喜欢撒谎的人类。于是,上帝办了开天辟地以来第一桩冤假错案——
如果人在上帝那里犯有原罪,男人对女人也是犯有原罪的。男人先欠下了女人的债。
所以,他的保姆母亲、首长的爱人与女儿,布下天罗地网,逼他还债。
他觉得自己是替天下所有的男人来还所有女人的债。他,听从女人的呼来喝去,对每个女人都尽职尽责,如同殉难者,如同牺牲——把自己献给了女人。
只是,对女人再没有爱了。
没有了电光石火的**,比天高比海深的欲望。
这些能力统统失去。
他成了精神意义上的太监。
……
但,他却在几乎与世隔绝的大自然里遇到一个女人。她有着匕首般寒光闪闪的黑眼睛,像荒原一般桀骜不驯,难以征服。这,重新激活了他作为男人的本能与斗志——可以说,她与荒原完美的组合,是对他强声的呼唤。他渐渐朝着呼唤的方向去了,忘记另一个文明社会秩序的存在,忘记了责任、怜悯、还债或感恩之类的,他竟把另一个世界忘得一干二净。他与荒原合二为一,他代表着荒原,荒原也代表着他,他在荒原中恢复了男人所有的本能、骄傲与欲望,以及男人在荒原里对女人由衷的崇拜。是的,永恒的荒原。他渴望作为男人,能与荒原一道永恒。
小说写到这里打了若干省略号,再没写下去了。隔了小半页,小说中的男主角以欧根·奥涅金的口吻写道:女人啊,你们若是要问我当初为何要断然拒绝达吉亚娜的主动表白,而后又会像疯子般追求?为何前后矛盾,形同无耻?告诉你们吧,因为我是男人。我们古老的职责便是追逐与打猎。这个古老的基因决定了男人——必须征服。谁都无法修改男人这一基因,以任何名义都不行,包括以爱、痴情或死亡的要挟——
男人必须征服!
谁妄图修改这一基因,谁就是在让——男人灭亡。
看到这里,奕华心惊胆战,躲在被窝里还觉得寒气逼人。电筒光便是在这时熄灭。她耗尽了电池最后一丝能量。没有了光亮,奕华如同坠入黑暗深渊。这是一个更寒冷之地——林肯变作了**山那般巨硕的“桅子”,强行进入了她的身体,她的私处被撕碎般的剧痛,血从那里流出,向床下流去,房子里全漂浮着她的血……
她使劲掀开棉被。屋子里并没有血,只有意想不到的一丝光亮躺在地上,是外面的月光从厚窗帘的缝隙里挤进来的。它不会是血吧?奕华盯着它,疑神疑鬼地看着它的游动。是小柳的梦呓打破了她的幻觉。小柳翻腾着身子,很挣扎地在喊:男人是些啥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