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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4 章(第1页)

一句话:这是白与凛的新对象吗?

白与凛当年差点儿“早亡”在白与烽手上,这次长了个心眼:“你下午还有课,完事你男朋友来接你,我也就算完成任务了,怎么样,够义气吧?”

季苒:“够义气。”

哦。。。。。。众人了然,是这么回事啊,难怪报道第一天白与凛来送人,原来认识。

白与凛跟季苒聊着天走到拐角处,身后忽然有人喊道:“季苒!”

季苒一顿,终于确定这个女生“来者不善”了。

李雪笑意盎然,走到季苒身边后冲白与凛伸出一只手:“我是季苒的同学,叫李雪。”

她不知道的是吴悠已经跟白与凛还有蒋博彦进行了全方位警戒,虽然第一次见面,但是如此“热情贴上脸”的人物,白与凛一眼就知道是谁,他扫了眼李雪的手,淡淡移开目光,白与凛随了白与烽,不懂何为“绅士”,对方若真的是季苒的朋友,别说握手,纳入自己的朋友圈也不是不可以,但对方是吗?

李雪十分尴尬,讪讪收回手,但精神力强大,笑着问:“你们要去吃饭?一起啊。”

白与凛暗地里摇摇头,目的性太明确实在不讨喜。

当然,李雪也就跟他们吃了这一回,白与凛只去一餐厅的炒菜区,那里伙食费高的惊人,但相应的卫生,营养搭配都做的很好,刷卡结账时李雪神色僵硬,终于消停了。

要白与凛说季苒就是脾气太好,他进学校的时候也有大把大把的人想走近攀关系,像什么送到眼前的扫码加好友他是理都不理的。

哪里像庄妍昔,老好人,想到这里白与凛给庄妍昔发信息:在哪儿?

那边回复挺快:哎呦你有时间了?跟社里的同学吃饭。

白与凛不自觉勾唇,拍照给我看看。

庄妍昔:拍不了,人多。

白与凛:好。

这样的人她愿意结交一辈子,可仅仅如此吗?白与凛眉眼间的笑意淡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越发的不满足了。。。。。。

庄妍昔其实是最循规蹈矩的那类人,她曾经对白与凛说过,就想毕业了看有没有经纪公司愿签她或者话剧社跟不跟她续约,如果不能就毕业了找个普普通通的工作。

白与凛在极力克制了,但他还是想将庄妍昔拉出那条既定轨道。

他素来任性,被白与烽亲自培养出来的人,不出意外未来是要接手白氏大半的生意,要什么都有,可有无数个瞬间,白与凛都在想,他可以放弃所有,就要那一个。

初次的喜欢像是雨后的绿植,在阴暗处缓慢生长,白与凛杀不死它,更控制不住,偶尔见一次阳光,就疯了一般在心头蔓延,等白与凛醒悟过来的时候发现扎根太深。

这天下雨,吴悠有课白与凛有活动,蒋博彦打电话来说他在路上了,季苒站在校门口的避雨亭那里,冷风吹过,旁人觉得舒畅的时候她微微拉高了衣服拉链,不自觉缩了缩脖子,此刻路上没什么人,要窝宿舍的窝宿舍,要回家早就坐上公交走了,很快一辆灰色保时捷停在面前。

蒋博彦立刻从驾驶座出来,带着温度的大衣直接裹在季苒身上,嘴里也不消停:“从明天开始书包里多放一件外套,着凉你就等着吞药吧。”

季苒正要答应,有人朝这边走来:“季苒?”

季苒上扬的嘴角微微下沉,心中忽然冒出一个词---“阴魂不散”。

第164章撩人

李雪这人真是有杀不死的小强精神,白与凛都把难堪给到了那个份上,她还能淡定自若地出现在季苒面前。

李雪今天穿了一条过膝的深蓝色裙子,白球鞋上沾了些泥点子,外面套了件奶白色的开衫毛衣,笑起来的样子挺干净,看熟稳程度像是跟季苒认识了十余年。

季苒轻轻蹙眉,放在身侧的手倏然握拳。为什么她觉得李雪这模样是精心修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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