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让她唱首歌听听,如果满意,就答应她的条件。
她一开jojo口,没唱两句,经理当即拍板决定留下她,多给一倍的钱,问能不能到十二点。
一天多两个小时就多一倍的工资,诱惑很大,但也没有立刻同意,得先找个理由瞒着云母。
十点之前回去,可以说是去饭店洗碗,可十二点,太晚了。
在回去的路上撞到一个急急忙忙赶路的妇人,经过交谈,才知道妇人是急着去工厂上工的。
细问之下,那个工厂有夜班,要上到十二点才下班。
工厂的工作她不是没去问过,可一个月才两个钱,还不够给云母买药的。
夜总会的工资很高,相比之下,她顿时就有了主意,回去就跟云母说她进了工厂,至于以后。。。。。。
以后再说吧。
第二天她就去了‘夜笙歌’,答应了经理的条件,每天晚上七点去,十二点走。
夜总会月工资是每个月一号发,打赏的钱,三天后才会给第一天的,往后每天都会给三天前的钱,相当于是押最近三天的。
她本就不是奔着打赏去的,对于押不押的都无所谓。
有了工作,心里安稳了不少。
凭借着她的歌喉,成功在‘夜笙歌’站稳了脚。
第199章民国歌女5
这是张丽雪进入‘夜笙歌’前的记忆。
真正的剧情从她进入‘夜笙歌’以后才刚刚开始。
让冷语没想到的是,原剧情的主角竟是百合跟原主的弟弟张智尧。
不过这次的男女主跟她的任务无关,她只需要看原主的剧情便可。
‘夜笙歌’的女人都是以花为艺名,原主知道的花卉名字基本都被人占了,看到台上的玫瑰,她便想起了蔷薇,就给自己起了个蔷薇的名儿。
要说这个玫瑰,她是‘夜笙歌’里对原主最好的人,还以玫瑰和蔷薇相似为借口认了原主做妹妹。
对她好?
那都是原主自以为的。
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好,都是有利用价值。
玫瑰虽是台柱,可她唱来唱去都是那几首歌,客人早听腻了,有了蔷薇这个新人,他们哪还想什么玫瑰。
好多有钱人为了让原主陪他们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