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临走前,还贴心地为他们把门给关上了。
“上次越凌小姐协助我们画出的罪犯肖像,调查结果已经出来了。”宋警官开门见山道。
“我们拿着画像去酒店确认的时候,前台和各楼层的服务人员都很确定,他们并没有见过这个人。”宋警官道。
“这不可能吧?”越凌意外了,“就那人的外貌条件,只要见过一次,就绝不可能忘记。他能删除监控,难道还能删除工作人员的记忆么?”
且不说楼层的服务人员有没有见过这人,但前台小姐不可能没见过的吧?
千禧酒楼是高档的五星级酒楼,人员进出管理都十分严格。唯一的出入口至少有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站岗,绝不可能偷偷潜入、离开却无一人察觉。
更何况,越凌的记忆告诉她,当天她进入8118号房时,那男人很明显已经准备休息了。怎么看都不是处心积虑设计好,特地潜伏在那里的。所以,他不太可能事先就隐藏了自己的行踪。
“我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宋警官点点头道,“但是,我们在房间里始终没找到第三者曾经逗留过的痕迹,而那幅肖像也没有人能认出来……所以,我们当时还以为,说不定是哪里弄错了。”
其实昨天调查的时候,警局里不少人说话已经很难听了,甚至有人觉得,这说不定是越凌故意编造出来的谎言,为的就是欺骗警方,扰乱办案。
若不是越凌的不在场证明清晰无疑,行车记录仪又明明白白地记载了她整个乘车经过,委实没有任何造假的可能,说不定昨天就又有警察会再次将她带走了。
即便越凌能够洗脱杀人嫌疑,却也不能保证她的话就一定是真的。
不少警察怀疑,说不定越凌是为了给真正的凶手脱罪,才提供了错误的线索。
宋警官始终不愿意相信越凌说谎——他觉得越凌也完全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说谎。
于是,在同僚都一面倒要求把她带回警局再度审讯时,他以一己之力把这事先按住了。同时,他自己去到酒店附近查访,挨家挨户地询问。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昨天晚上,他终于酒店对面的一家超市监控记录中,找到了关键的证据。
那家超市的监控
录像虽然模糊不清,但还能让他看到,在案发后不久,确实有一个男人从千禧酒店大门出来,并从容离开——看五官轮廓,那正是越凌所描述的男人。
有了这份铁证,宋警官再次到酒店去向服务人员和相关高层施压。
在确凿的证据和警方的压力下,千禧酒店的前台终于承认了,那男人确实于案发当晚在千禧酒店出现过。与此同时,酒店经理也不得不说出了真相。
事实上,千禧酒店的8118号房,是不对外营业的贵宾套房。会入住那间套房的,都是酒店高层的内部关系者。
那天晚上住在8118房的男人,据说正是千禧酒店的幕后老板,也是实际上的大股东。因为国籍的关系,他名下的酒店股份是交由他人代持的。目前明面上的酒店大股东其实不过是个傀儡。
真正的老板,就是那天越凌见到的男人。
听到这里,越凌忍不住想开槽,又来一个霸道总裁?感情她是掉进了批发市场,所以身边的霸道总裁都是批发的?
“所以,是他要求酒店经理删除了所有的监控录像,并要求工作人员三缄其口,不能对任何人承认见过他?”越凌明白了。
“正是如此。”宋警官点头,“不过据酒店经理说,那男人十分神秘,就连他也只知道此人被称为‘莱斯特先生’而已。”
“莱斯特先生?”越鸿熠缓缓重复了一遍,脸上的神情有些微妙。
“不错,我们还查到,这个莱斯特似乎与某个海外华人黑帮势力有关。”宋警官补充道。
“我也有所耳闻……”越鸿熠听他这话,脸上的表情也严肃了起来,“我曾听人提起过叫这个名字的男人,据说,他是某个境外华人黑帮大佬的私生子,也是下一任帮主的热门人选。”
时常跑国际贸易的越鸿熠,对海外华人圈还算是比较了解的,他既然这么说了,那这“听说”多半就是“事实”了。
“不过,我还听说,这位莱斯特先生从未曾在帮派中露过面,所以并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越鸿熠指尖在桌面轻轻敲打着,“他真的就是越凌当晚见到的男人吗?”
越凌那天在千禧酒店有过什么遭遇,他早已通过自己的渠道了解得一清二楚。越馨蕊
在背后搞出的那些小动作,根本瞒不过他。
正因如此,他才果断决定带越凌搬出越家。
只是越馨蕊好歹当了他二十多年的妹妹,他并不想对她下狠手。不管怎么说,越凌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而他也没有掌握到决定性的证据,那他要想责问越馨蕊,只怕很容易就会被她蒙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