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名有姓的帮派不止断刀盟和虹口帮,宋芳笙想着沈丽曼能跟着她专门去一趟荣宅,想来淮海路的斗争与她无关,也就没有过问。
不曾想临至傍晚,天色刚暗下来,顾均胜的车又开回门口,几个人神色慌张地打开车门,朝门内大喊。
“快来人!头儿受伤了!”
宋芳笙还在会客厅放唱片,听见动静带着人迎出来,看见男人脸色苍白地半靠在周峰背上,肋骨处衣服渗着血,将周峰后背染红。
“怎么回事,受伤了怎么不往医院里送?”
李正招呼着仆人搭把手,一面扶住顾均胜,不让他从周峰背上滑下来,“已经通知了家庭医生,是经常给头儿处理伤口的马实志医生。”
“那也不行,万一要开刀做手术,家中哪里有这个条件?”
“用不着,”顾均胜捂着伤口,双眼似睁还闭道,“寻常刀伤,缝几针就好。”
众人簇拥着进了一间客房,将顾均胜放在床上,她立刻上前开始扒顾均胜的衣服,看到黑色外套里,白色衬衣已经被血浸成乌红色。她从来都只是装得胆大,头一回亲眼看见翻着血肉的伤口着实吓着,鼓起勇气帮他按住伤口,眼泪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颗颗滚落下来,滴在手背上。
“还说不严重,血都快流尽了……”
她突然哭了,倒让顾均胜不知所措起来。
屋里开了灯,不似主卧室明亮,只有两盏钨丝灯照着。他略撑起身子,大掌包裹着那只按住自己伤口的小手,倒安慰起她来。
“几时骗过你,比这厉害的伤也受过……”
她哪里听得见他说什么,只感觉到那只覆盖在自己手背上的手冰冷,全然不似以往温热,心下又是咯噔一声。
“医生呢,那个马什么的医生怎的还不来?你们快去催一催啊!”
因着伤在腹部,不能盖被,加之天气转凉,她赶紧唤仆人关上门窗,烧热壁炉,就听见几个脚步声登登登上楼,戴着眼镜的白大褂男人提着医药箱子走进来,周峰便招呼大家先出去。
“怎么受的伤?”
“怪我,”李正一脸愧疚,“街巷帮斗,选在两栋居民楼里,过往还有不少商贩和行人。头儿吩咐不准开枪,我们只好一边出声喝止,一边用警棍敲打那些不听命令的人。几个楞头小子砍红了眼,见警察抓人,挟持住路过的一对母女想跑,那个母亲急了把女儿往外推,我抓着女儿没抓着妈,头儿上前救人的时候被那人一刀砍在腰腹,就成这样了。”
光是听周峰描述,她就已经能想象当时的场面有多危险。
帮派斗殴,棍棒与刀子乱飞,真打起来管你是谁,只用尽全力砍下去,否则下一个受伤的就是自己。她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嫁了一个怎样的男人:责任重大,在上海算得上最安全,也最容易陷入危险。作为署长,大可以坐镇后方,可他偏要跑在最前头,做最勇猛的头狼。她真的有同这样的男人度过一生的勇气吗?
她拭去眼尾泪珠,将房间门推开一个缝隙,恰好看到马医生手里的针从顾均胜腰腹裂开的皮肉中间穿过去,吓得她赶紧移开目光,说不出的难受涌上心头。
处理完伤口,马医生事无巨细地交代完换药、忌口,被下人送出去。顾均胜额头豆大的汗珠未干,又把周峰和李正都叫进来交代一遍,才让他们离开。下人进屋,将所有的床单被褥更换一新。
等所有人都离开,屋子里只剩下他们两个。男人赤裸上身靠在床上,胸口和腰腹缠着绷带,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钻进她鼻腔。
宋芳笙在床沿坐下,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现在时间太晚,买不到猪肝。明日一早我就让杨妈去买回来,炖红豆猪肝汤给你喝。”
没有照顾过伤患的年轻女人,还以为养伤只需要补血。红豆猪肝汤,听上去更是难吃。
他想起白天,她在自己面前看着白扇周一脸花痴的模样,刚才又被他的伤口吓哭,心里又酸又甜,定定地凝她一阵,抬了抬手臂。
“不如,你帮我擦身。”
从下午出门到现在,他应是出了不少汗。
温热的湿毛巾覆上来,与女人一般体温,不凉也不烫,软乎乎地贴在他胸口。感觉到头顶目光落在她身上,宋芳笙抬头撞进他眼里,这才感觉到二人独处的暧昧。
刚才自己是不是哭了?现回想起来有些丢人,“方才的事,别多心,我可不是为你哭的。”
“嗯。”
“我是想着,你若是死了,我还得再嫁一回,我嫌麻烦。”
“嗯。”
“你怎么只知道嗯啊嗯的,不相信吗?”
顾均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狡辩,浓睫淡扫道,“我相信。”
跟这种人说话真没意思,不过……他的胸膛好硬啊,即便出了这么多汗,离这么近也没有闻到奇怪的味道。她难为情地想着,脸渐渐烧红了。
“这些,都是在抓贼人的时候伤着的?”
意识到她在看自己身上的疤,顾均胜收回目光,平静道,“差不多罢。从四年前当警察开始到现在,伤了多少次,疼了多少回,记不清了……对了,听妈说,你平日里喜欢看《三侠五义》和《洗冤集录》?”
芳笙笑道,“她来来回回只记得这两本!其实还有刘半农先生翻译的《福尔摩斯探案》和程小青写的《霍桑探案》,都是极精彩的小说本子。说起这个,如今我嫁过来,书房应是你我二人同用,书架要腾出一半来,放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