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两个小时了。”他说,“法院刚传来新消息,周慎行的律师团申请延期审理,理由是‘关键证据来源非法’,指控我们的U盘属于‘黑客入侵所得’。”
张鸿冷笑:“他们到现在还在演?”
“不止是演。”潘亨启动车子,“今天早上,某权威文化评论公众号发布长文,标题叫《警惕民粹式正义对创作自由的侵蚀》。文中暗示我们是‘利用情绪煽动群众,破坏行业生态’。”
“谁写的?”
“笔名‘观澜’,但IP追踪显示发文位置在周慎行旗下传媒公司的服务器机房。”
车内陷入短暂沉默。路灯一盏盏掠过,光影在两人脸上交替明灭。
“你知道最讽刺的是什么吗?”张鸿忽然开口,“这些人一边偷故事,一边还妄想定义什么叫‘创作自由’。可真正的自由,是从不说谎开始的。”
潘亨点点头:“所以明天你要说的话,很重要。”
第二天清晨,法院外已聚集大批媒体和围观群众。横幅高举:“还原创者尊严!”、“拒绝文化强盗!”人群中不乏戴着口罩的年轻人,手中举着自制的手绘海报??有的画着被锁链束缚的钢笔,有的写着“我的梦不免费”。
安检口排起长队。张鸿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衬衫,背着那只旧帆布包,平静走入法庭大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庭审须知,而在角落里,一块临时设置的展板吸引了许多人驻足:上面贴满了全国各地寄来的信件复印件,每一封都来自普通创作者??学生、教师、护士、外卖员……他们在信中讲述了自己作品被抄袭的经历,最长的一封写了整整十八页。
李维加迎上来,递给他一个耳麦:“直播信号已接入备用频道,一旦主通道被切断,我们会自动切换。鬼鬼的视频也准备好了,会在你发言后播放。”
上午九点整,审判长敲响法槌。
案件正式开庭。
周慎行身穿深灰色西装坐在被告席上,神情镇定,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他的辩护律师是一位业内知名的法学专家,开场便提出三项动议:一是质疑原告主体资格,称“部分所谓‘原作者’并未进行著作权登记,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主张基础”;二是要求排除所有通过匿名渠道获取的电子证据,“其取得方式涉嫌侵犯隐私与网络安全”;三是强调“创意相似不等于抄袭”,并列举多部中外影视作品作为类比,试图将本案定性为“正常的文化借鉴现象”。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
张鸿静静听着,手指轻轻摩挲着桌沿。轮到他作证时,他站起身,没有看被告,而是转向审判长和陪审员。
“我想先讲一个故事。”他说。
全场安静。
“十年前,有个年轻人熬夜写完了一个剧本。他把它投给一家影视公司,三天后收到回复:‘创意不错,建议深化人物动机。’他很高兴,认真修改,又花了两个月重写了三稿。第四次提交时,对方说:‘暂时没有立项计划,但我们保留参考权。’”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人群。
“一年后,这部电影上映了,票房十二亿。导演在庆功宴上说:‘这是我人生中最真诚的一次表达。’台下掌声雷动。而那个年轻人,在电影院后排默默看完最后一分钟片尾字幕,发现自己的名字不在上面。他打电话去质问,得到的回答是:‘合同里写了,我们有权决定是否署名。’”
“那个人是我。”
法庭内鸦雀无声。
“我不是唯一一个。陈屿的《归墟录》,杜文山的《沙海灯》,林晚秋的《月亮熊》,还有无数没能站在这里的人??他们的故事被人拿走,包装成‘爆款’,而他们自己却被当作噪音清除。”
他从包里取出那本皱巴巴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
“这是我记下的名字。每一个,都曾被人说‘你太较真了’、‘圈子就这么大,何必撕破脸’、‘大家都这么干’。可今天我要问一句:如果所有人都觉得无所谓,那还要法律做什么?如果连法院都不保护诚实的人,这个世界还配谈公平吗?”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我不求惩罚谁。我只想让下一个写下真心话的孩子知道,他不会被当成笑话。他不必躲在角落里害怕,因为他背后,站着一群不肯闭嘴的老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