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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长岛(第3页)

唯一欣赏《咖啡与甜甜圈》的人大概只有那个假冒罗伯特·安德森的家伙,他以1935届校友、《茶与同情》作者的口吻给埃迪写了一封文绉绉的信,表示他感受到了埃迪的敬意和在营造喜剧效果方面的苦心。(埃迪读到最后,骇然发现信末“罗伯特·安德森”的署名后面紧跟一副圆括号,内书“逗你玩儿的!”几个大字。)

那个星期六,和蛤蜊车司机站在跨海轮渡的甲板上,埃迪闷闷不乐,仿佛已经预知他和佩妮·皮尔斯未来的某年夏天会搞到一起,而且读了《暑期工》之后,她还会写信骂他。佩妮当然不会喜欢小说中玛丽恩的角色,并且只觉得这位女主角影射的是她自己。

其实,皮尔斯女士在读到《暑期工》之前,早就对埃迪失望了。1960年夏天,她和埃迪睡了三个月,几乎是埃迪与玛丽恩睡觉时间的两倍,然而埃迪和皮尔斯女士**的次数却远远不到六十次。

“你知道我还记得什么吗,小伙子?”蛤蜊车司机说。为了吸引埃迪的注意,司机把啤酒瓶伸到操舵室的防护墙外面,瓶子被风一吹,发出呜呜的声音。

“不知道,你记得什么?”埃迪问司机。

“跟你在一块儿的那个娘们,”蛤蜊车司机说,“穿粉红毛衣来接你的那个,开着骚包的小奔驰,你不会是给她当助理吧?”

埃迪犹豫了一下。“不是,我是她丈夫的助理,”他说,“她丈夫是作家。”

“他可真幸运!”蛤蜊车司机说,“你可别想歪了啊,我只喜欢看女人,不乱搞。我都结婚快三十五年啦——老婆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我们过得很快活,反正我觉得是这样的。她长得不怎么漂亮,但好歹是我老婆,跟蛤蜊差不多。”

“你说什么?”埃迪问。

“我是说,老婆跟蛤蜊……差不多,虽然不是最中看的,可最实在。”蛤蜊车司机解释道,“我想自己跑运输,起码卡车得是自己的,我不愿意给别人开车。运蛤蜊以前,我拉过各种货——都太麻烦,后来我发现还是倒腾蛤蜊更简单,混饭吃够用。”

“我明白了。”埃迪说。老婆,蛤蜊……这个比喻挺晦涩,无论怎么表述,都不太容易理解,未来的小说家想。如果说埃迪·奥哈尔像司机选择运蛤蜊一样,选择当作家是为了混饭吃,还是有失公允的,他并没有差劲到那个地步。

蛤蜊车司机又把啤酒瓶往墙外面探了探,瓶子里的酒现在被他喝光了,呜呜声变得更低沉。轮渡减慢速度,向码头靠近。

埃迪和司机走到上层甲板的船头位置,迎风而立,发现自己的父母站在码头上,正朝着船发疯似的挥舞手臂,家教良好的他连忙也向父母招手致意。薄荷和多事西都在抹眼泪,抱在一起,抢着给对方擦脸,仿佛埃迪刚从战场平安归来。埃迪却并未像平时那样感到尴尬,见到父母如此,他甚至半点都不觉得丢人,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爱他们,而这样的父母,露丝·科尔见都没有见过,单凭这一点,他就比她幸运。

接着传来铁链的拖拽声,轮渡跳板颤悠悠地放下,装卸工人的叫嚷在喧闹中此起彼伏。“很高兴和你聊天,小伙子!”蛤蜊车司机喊道。

埃迪最后瞥了一眼(他认为是最后一眼)长岛湾波浪汹涌的水面,他并不知道,有朝一日,往返长岛湾会变得和进出埃克塞特主教学楼的大门、从召唤他成为男子汉的拉丁铭文下穿过一样成为他的家常便饭。

“爱德华!我的爱德华!”他的父亲号啕大哭,他母亲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埃迪只看了他们一眼,就明白他永远不可能把暑假的经历全部告诉父母。在这个非常时刻,他很可能已经认识到自己作为小说家的局限性:有本事编谎,却没本事把谎编圆。比方说,他既不敢把自己和特德、玛丽恩、露丝的关系向父母老实招认,又想不出令人满意的完美谎言。

埃迪说谎主要靠避重就轻,他简单地告诉父母,这个夏天他过得并不高兴,因为科尔先生和科尔太太打算离婚,现在玛丽恩已经撇下特德和小女儿一走了之,就是这样。所以,当母亲发现儿子的衣柜里挂着一件粉红色的羊绒开衫时,他迎来了更具有挑战性的磨炼说谎技术的机会。

老实说,比起他的作品中那些缺乏想象力的情节,埃迪平日里的谎言更自然、更有说服力。他告诉母亲,有一次,他陪同科尔太太出门买东西,在东汉普顿的一家精品店里,玛丽恩指着这件毛衣告诉他,她早就看中了这件衣服,希望丈夫买给她,可现在他们准备离婚了,她的丈夫大概不会愿意浪费钱给她买了。

埃迪说,后来他回到商店,买下这件昂贵的毛衣。然而,还没来得及送给科尔太太,她就走了——抛家舍业,连女儿都不要了。他告诉母亲,他想留着毛衣,有机会遇到玛丽恩的话再送给她。

儿子的善良让多事西·奥哈尔颇感骄傲,她时常把毛衣拿出来给教工朋友们展示——埃迪对郁郁寡欢的科尔太太的体贴成为多事西活跃家宴气氛的首选话题——弄得他很尴尬。他撒的谎还有进一步的副作用:1960年夏天,埃迪没能完成和佩妮·皮尔斯**六十次的暑期工作指标的时候,多事西·奥哈尔结识了埃克塞特一位教工的妻子,发现她的身量穿这件毛衣正合适,所以,等埃迪第二次从长岛回家,他的母亲已经把玛丽恩的粉色羊毛开衫送人了。

不幸中的万幸,他母亲从来没发现玛丽恩的淡紫色吊带背心和配套**,因为埃迪把它们埋藏在存放他的运动护裆和壁球短裤的抽屉最深处。假如多事西·奥哈尔把玛丽恩的内衣也翻出来,恐怕就不会认为儿子给科尔太太买下这种东西是出于“体贴”了。

新伦敦的码头上,1958年8月的那个星期六,埃迪给父亲的那个坚定的拥抱中的某些东西说服薄荷把车钥匙交给儿子,他也没再说什么前方的交通状况“和埃克塞特的不一样”之类的话。老奥哈尔毫不担心,因为他发现埃迪已经成熟懂事了。(“乔——他完全长大啦!”多事西也小声对丈夫说。)

薄荷把车停在新伦敦火车站的月台附近,距码头有一段路。多事西和他在路上略微争执了一下(两人都想坐副驾驶,给埃迪当“向导”),然后就像满怀信心的孩子一样坐进车里,完全听儿子的。

离开火车站停车场的时候,埃迪才发现,玛丽恩的深红色奔驰就停在离月台几步远的地方,车钥匙现在很可能已经寄给她的律师了,律师会把玛丽恩的要求转告特德。

这么说,她大概没去纽约,埃迪波澜不惊地想。即使玛丽恩把车留在新伦敦的火车站,也不一定意味着她要返回新英格兰——她可能已经开始继续北上了。(也许目标是蒙特利尔。他知道她会讲法语。)

可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埃迪很纳闷,他还会继续纳闷三十七年,不停琢磨玛丽恩的想法。她在干什么?她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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