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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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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棒,张辽给了魏越鼓励的眼神。人与人相交,不论中原还是边地,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发现自己对于对话无能为力或者不感兴趣,又有参与需求,不要试图打断或者另起话头,这很不礼貌。但是你可以把话题偏移。

乐曲不会就谈乐器,乐器不懂就谈会乐器的人。吕布是个很好的切入点。

首先他不在场,不在现场的人不长嘴,不会当场反驳,让你下不来台。其次,他是我们三个互相都认识的人。我和你熟悉吕布,但司马朗不熟悉。接下来就随便我们说了。

司马朗也觉着很好。

他真的很尊重家门口的军队。边军们坦坦荡荡大大方方,不会像某些寒门士子那样,突然跑进陌生场合就扭扭捏捏,或者争强表现。也不会因为偶尔一句话说不对、说不好就觉着主人在给他们难堪。算是交往起来很舒服的类型。

但边军普遍有些不善言辞。刚刚也不是司马朗故意要用《阳春》《白雪》冷落魏越。可是谈马,谈军阵,谈军略,司马朗感觉自己会献丑。

他和张辽平等相交,互相为友。但友也有友的界限,总不能为了讨好朋友,坠了司马家的颜面:“听说并凉两地不爱好弹琴,流行筝,而且用的筝和内郡的筝很不一样。”

魏越回答:“并、凉二州筝形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二三弦(东汉·应劭《风俗通》。并州筝就是蒙古筝,雅托噶。明初《元史·礼乐志·宴乐之器》:筝,如瑟,两头微垂,有柱,十三弦)。”

“内郡流行秦筝,最早是老秦人弹的,和琴一样五弦,形如筑(竹击弦)。后来也十二三弦。”老秦人司马朗伸手比划着大小,“弹起来跟秦歌一样,雄赳赳的。”

“那我们并州的琴要宽不少,声音劲烈烈的。”魏越跟着比划,“两边下垂是因为多在军中,有时找不到几案,就直接放腿上,随便哪边往地上一支就行了。”

“那很方便。”不符合“礼”却很合理。司马朗觉着今天不光认识了新朋友,还学到了新知识,没有浪费光阴,“有机会我也试一试。”

“我看看吕主薄那里有没有。”魏越承诺,莫名有些违和。不是,你还真和我谈筝啊。你们就不感觉老吕,我那么大一只凶巴巴的老吕,也会规规矩矩坐在那里焚香抚琴,宴饮时弹筝献艺,很违和?

违和也不能一上来就讨论人吧,还是一个不在场的人。那不就成背后说人。

而且司马朗的理智告诉他,吕主薄会弹琴实在没什么稀奇。乐和礼是一体的。祭祀,社交,很多仪礼场合都要用。筝就更合理。本身就是主杀伐的乐器。比琴更普及更平民。

但一想到他没在吕主薄军帐里看到过任何类似乐器的东西。这就没法像骑射武艺那般硬夸,会显得他说话假。

他还是很想给魏越留下好印象的。能让文远如此重视的同龄人,将来未必不能引为助力:“边关还有什么特别的乐器。”

“羌笛?”其实魏越提过吕布就后悔了,他怕司马朗打蛇随棍上。因为他那句话说的好像要邀请司马朗去听吕布弹琴一样。

为了证明他们五原其实也没有那么粗陋,就让老吕给一小辈弹琴,这不合适。但既然司马朗如此君子:“羌人的羌笛,两个管并列竖着吹的。声音又高亢又激越。没有咱们汉家的牧笛婉转好听,就劲大,很远能听见。”

“老听他们说羌笛羌笛的,居然是两个管竖着吹的吗?”在司马朗没有遇到这群家门口的边军前,他也觉着边关嘛,不过蛮荒之地。但仔细想想,能让历代汉使们一直去、一直去,不惜死去的地方,不可能真的只有荒凉。

“还有胡笳(葭),竹笛过了雁门关容易开裂。边关都吹胡笳,那个小巧。”魏越继续回答,“我会吹胡笳,不过我今天没带。匈奴人和鲜卑人一般随手卷芦苇叶,吹芦苇秆(蒹葭),不在意曲子和调子,随心所欲发声。我的是羊骨做的,有音阶,能奏曲。下次吹给你听。”

“我下次也带琴来。”不符合礼制的“乐”,他的父亲不会喜欢,他的学堂、他的家里不会出现。可求知的人不会只渴求“用得上”的知识:“文远,你之前说你鼙鼓(战鼓)打得很好。”

“当然,不会打鼓当什么将军。”张辽配合着司马朗和魏越,听到他们相谈甚欢,约好下次再聚,如愿以偿的同时又内心略微遗憾。

他还以为能乘机带魏越和司马朗说点小坏话,做点小坏事呢。

搞团团伙伙,不就是要互相说点不好外传的小坏话,做点不好让外人知晓的小坏事。比如偷偷带吕主薄去参加各衙主薄们的聚会?看他尴尬的脚抠地。

不过来日方长,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他早晚能带着魏越和司马朗去干那些“小坏事”的。

“来,拿着,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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