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间卧房里有响动,听说新余的伤要换药,春晴走了出来,折叠的手肘上挎着个篮子。
春晴从竹篮里拿出草药和干净的布条,新余对何正林与黄金月说:“这草药的配方是祖上流传下来的,止血快,但是上药时得忍着点痛。”
晨雾渐渐散去,照样愈发光明灿烂,照在新余坚毅的脸上,也照在桌面的弓箭上,流光溢彩,泛着一抹奇异的光辉。
伤口包扎好了之后,三人坐在桌子旁,像侃大山一样的方式,轻松愉快地交谈着有关活尸的点点滴滴。
春晴在厨房里头生火做饭,水开了,米一下锅,粮食的香味一下子被激发出来。
过去,不但吃得饱,而且吃得好,总觉得这清汤寡水的稀粥没有味道。
如今,吃了上顿没有下顿,这粥水的清香味简直像寄生虫一般往人鼻腔里钻。
任凭多么清心寡欲的人,一闻到这味道,食欲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勾引起来了,肚子饿得直打鼓。
“留下吃个早饭吧!”说着正事儿,新余冷不丁地来了这么一句。
何正林与黄金月两个外乡人似乎遭了雷击,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煮了你俩的份儿,就是一锅粥见不着多少粒米,”新余心虚地眨了下眼,“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几天时间下来,在禾实村何正林还是蹭了几顿米粥的,虽然一顿饭下去并没有什么饱腹感,但的确有裹腹的作用。
“这是有管饭的了吗?”新余好笑地看着二人。
不知是粥香味,还有一股很明显的肉香味,就是不知道取自于什么动物的肉。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何正林早就练就了一副厚脸皮。
黄金月微微一笑,也算是答应下来。
一共六人上了饭桌,好大一锅粥摆在桌子正中央。这米稀了稀了点儿,可也比村长家的要强。各家对比之下,这一锅粥算是很稠了。
尤其令人意外的是,这桌面上还有一碟肉干,不是野鸡肉就是野鸭肉,切成块放在水面上蒸熟了,风干肉太干巴,淋了一圈花生油在上面。
看来,有打猎的本事,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可以活得很好,想必新余一家人在乱世中,能比其他人家过上更好的生活。
可以说,有米有肉的,这一顿吃得宾主尽欢。
和新余一家人道别,两个人突然间不知该往哪儿去,就在村道上缓缓地前行。
“总不可能是没有吃饱吧?”何正林见黄金月一脸心事,“丫头,你有话说?”
“正林哥,你不打算离开和平乡了吗?”黄金月纳闷地问道:“数天前,你就要走了,是那两个汉子把你掳来这个山村。”
“这事随缘吧,目前我没有什么想法,也不敢有什么想法?”
“是他们不肯放你走吗?”
“很难说,是他们不让我走,还是我没选择离开这儿。”
“如果你想走的话,我可以陪着你,毕竟我也无处可去。”黄金月目视前方,把拳头贴着裤头攥紧。
想要在外面的世界存活下去难度也不低,谁也不知道人类与活尸相比,谁才能笑到最后。
“有时候静待花开很美,但有时候看着一朵鲜花枯萎也别有意味儿。”何正林很悲观地扔出来这么一句高深莫测的话儿。
黄金月不能理解这番话是什么意思,却明白这事应该点到为此,不该继续往下问。